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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1年度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918-580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2-13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1年度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中省驻商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对2011年度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重视政府电子政务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具有较强的电子政务意识,亲自抓本县区、本部门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2、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各县区、各部门有专、兼职的电子政务工作机构,有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或工作人员。

3、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按时完成省、市安排的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投资力度大,经费保障好,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及时、质量达标、符合各项规范要求。电子政务应用工作中有独立创新的一面,工作富有成效。

5、重视本县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无威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事故发生。

6、县区、部门网站页面设计新颖、栏目设置合理、维护更新及时,服务功能强。积极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信息报送质量高。

7、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得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受理、答复公开申请程序合法。并能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内容。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按上述7方面逐项量化打分,排出名次,县区表彰前3名,部门表彰前7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电子政务工作,自觉模范执行有关电子政务管理制度和本单位制订的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编制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中成绩突出。

3、技术熟练,业务能力强,在本地、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中起到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并出色完成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4、在组织领导或从事电子政务应用推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网站建设及网络安全、系统维护等网络管理工作,认真工作,成效显著。

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为电子政务工作出谋划策,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10名(县区4名,市直6名),由县区和部门推荐,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表彰。

请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于2012年2月18日前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审批表报送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文档及表格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智慧商洛栏目信息化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尹 明 电 话:0914-2321063

附件:一、2011年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二、2011年电子政务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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