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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2018-905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1-17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77号)精神,进一步改进统计工作方法,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在同一软件系统下采集、审核、上报、汇总和处理统计数据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企业一套表”,既是改革现行统计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一设计统计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将有效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大大减轻基层调查单位的负担;统一规范统计标准和管理调查单位,将有效避免政府统计专业各自为政、统计调查管理混乱等问题,大大提升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统一数据采集流程和数据处理平台,将有效减少统计生产中的不必要环节,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扎实顺利实施。

二、明确重点,切实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安排,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以“三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推行“企业一套表”。具体为: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②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非建筑业附营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③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标准以上的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④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⑤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⑥上述法人单位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纳入的统计专业主要有: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和科技统计等专业;

第二阶段(2013年):各行业“三下”抽样调查企业(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外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纳入“企业一套表”;

第三阶段(2014—2015年):在全社会实施“企业一套表”。将生产价格等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纳入“企业一套表”。

三、加强领导,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加强对全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编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检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洛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顺利实施。要为“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人员、经费保障;要大力支持网络建设,把统计信息化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重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要加大投入,按照国家“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起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安全可靠、支持多种网络应用的网络体系,建成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为主,服务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统计信息网站群;要按在地统计原则,及时将“企业一套表”改革的要求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报表单位,为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同时,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合力。统计部门作为“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方案制订、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经费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必要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协助统计部门定期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质检部门负责为本行政区域内“三上企业”赋予正式组织机构代码,确保所有单位进入名录库和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要督促检查所辖企业配备与实施一套表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协助统计部门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政务信息办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市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负责协调“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及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

四、精心组织,确保数据有序衔接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内部分工及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要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应用设备和环境的部署工作,保证各级统计机构对企业原始数据的实时抓取与全过程有效管控。要把数据质量控制管理贯穿于“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事前要科学论证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业务培训;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防止企业直报数据出现大起大落,做好月度、季度、年度数据的衔接;事后要科学评估,及时改进。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配合做好调查单位数据的催报工作,督促调查单位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和网上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作条件。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及时向政府报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监督企业认真扎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及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期间,要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广泛向社会各界特别是调查单位进行宣传,取得方方面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为“企业一套表”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夯实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各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成立专门办事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确定统计负责人,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台账,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互联网专线,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要组织协调本企业相关统计人员按照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填报调查数据。特别是在双轨运行期间,既要保证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又要按原报送方式和程序上报纸介质数据。各调查单位要主动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严格遵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如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确保全市发展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附件:商洛市“企业一套表”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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