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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防汛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2-0033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20 11:29
名  称 《商洛市防汛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我市于2022年5月12日印发《商洛市防汛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附录等八个部分。

一、背景

为进一步适应防汛抗旱体制变化和防汛工作新要求,及时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有效做好暴雨洪水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抗洪抢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市防汛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修订);

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1999年);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1995年);

6.《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

7.《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

三、任务目标

防汛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首要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结合各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变化情况,厘清部门分工职责,协同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商洛市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及时转移撤离危险区群众,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更好适应商洛市防汛应急响应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商洛市行政区域内暴雨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抢险工作,主要包括:

(1)不同量级暴雨灾害的预警、应对、处置;

(2)不同量级洪水灾害的预警、应对、处置;

(3)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的预警、应对、处置;

(4)库坝、堤防出现险情的预警、应对、处置;

(5)以上灾害的信息报送处理;

(6)应对不同量(等)级洪水灾害、工程险情时的分级指挥调度和抢险处置权限。

五、主要内容

《预案》对防汛抗旱市级组织机构、办事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防汛工作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对预防预警准备、信息发布和预防预警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预案》将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对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和行动措施分别做了明确规定,将暴雨预报预警条件加入各级启动条件中,根据江河、水库洪水量级对分级指挥调度权限做了明确规定。

《预案》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值守保障、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和电力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应急保障工作的责任划分及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对抢险补偿、社会救助、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分析评估等善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预案》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商洛市防汛应急机制,为及时、妥善地处理汛险灾情,降低和减轻洪涝灾害的损害和影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预案的解释及实施

《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2年5月1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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