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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3-0095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14 17:40
名  称 《商洛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商洛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商政办发〔2023〕18号)。现将《商洛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我市于2013年制定了《办法》,自施行以来,对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我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公厕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现有城市公厕的建设标准、日常管理还不够规范,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发展新定位、新要求。为适应我市城市公厕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城市公厕管理,需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起草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3.《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

三、修定过程

以《办法》(2013年版)为基础,参照临近地市关于城市公厕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形成了《办法》(初稿),通过征求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印发。

四、修订内容

《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城市公厕的规划、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此次修订内容主要为:

一是根据城市管理市区事权划分实际,对城市公厕监督管理主体予以调整。

二是根据当前最新的公厕管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对城市公厕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要求进行调整更新。

三是对部分单位名称进行了更新。

四是按照创卫、创文等工作要求和我市城市发展定位,结合行业规范标准,增加了公厕标识牌、导厕牌标准要求及公厕智能化管理工作意见。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洛市辖区内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实行城镇化管理的区域内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实施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废止。

七、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914-299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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