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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索 引 号 szfb/2022-0057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18 21:41
名  称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为做好社会各界支持商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爱心捐赠接收工作,商洛市红十字会联合商洛市慈善协会开通接收捐赠渠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络捐款

使用微信、支付宝或者手机银行APP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捐赠时请注明“商洛疫情”。


二、银行转账

户 名:商洛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建行商洛分行会计营业室

账 号:6100 1670 0140 5250 2365

联系人:胡慧祯

0914-2333993/18691419686

户 名:商洛市慈善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24 0637 8581

联系人:郭兴成 13909145108

刘建斌 13309140559

王建民 15991991958

三、现场捐物

物资接收地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陕西君威农贸公司

联 系 人:商洛市红十字会

杨开泰 18192552015

许 多 18991473224

商洛市慈善协会

郭兴成 13909145108

刘建斌 13309140559

王建民 15991991958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生活类用品:以蔬菜、米面油、肉蛋奶、矿泉水、方便面、帐篷、遮阳伞、电风扇、手电筒等生活必需品和应急物品为主;

(二)防护类用品:以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14MPa)鞋套/靴套等医用防护物资为主;

(三)诊断类用品:以手持式红外测温仪、诊断试剂为主;

(四)消毒类用品:以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手消、75%酒精等为主;

(五)药品: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等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中推荐的药品。

以上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建议爱心人士选择线上方式;大额捐款建议选择银行转账;捐款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捐款意向。

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将开具捐赠发票,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商洛市红十字会

商洛市慈善协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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