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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szfb/2024-0035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30 14:27
名  称 商洛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探索创新,真抓实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机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家讲解、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政法夜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11次,提升了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3、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市委制定印发《法治商洛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商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靠制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4、开展试点创造经验。我市推广开展并完成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形成了商洛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126模式”,有关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肯定并推广。丹凤县龙驹街道办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

5、创建典型促进提升。为巩固拓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成果,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商南县开展“全国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极大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6、加强督察和考核。在全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推进简政放权,持续转变优化政府职能

1、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印发《商洛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市级6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186项事项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市县两级集中划转事项达到2133项,集中审批6.9万多件,审批时限压缩67%以上,“网办率”年底可达95%。新增减税降费2.09亿元。

2、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工作推进专班,研究制定了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二十四条措施》等举措,建成商洛市营商环境大数据监测分析管理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五进”宣传活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优化便民服务。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出317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累计接待群众160多万人次,办件120多万件,提前办结率99.5%,群众满意率99.8%,形成了高效便捷的“金招牌”。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全市公平交易审查机制,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在全省率先建设商洛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把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在全省首家出台30种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办法,鼓励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三)加强行政立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持续推进政府立法。我市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完成《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21件。

2、加强文件监督管理。编制印发了《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审核《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程序,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

3、开展规章文件清理。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25件,保留204件,修改52件,废止36件,失效33件。其中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59件,保留33件,修改8件,废止3件,失效15件。

4、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印发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对32个市级部门证明事项进行清理,保留证明事项39项,废止6项,10项证明事项转为告知承诺,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5、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法律服务便民措施30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080件,组织律师为全市200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1135件次。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指派案件210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62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利益5600余万元。

(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提升重大决策质量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商洛市碳汇林业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等47余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预防了违法决策。

2、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转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全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910件,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提出法律意见5257条、建议4550条,解答法律咨询1190余件,有效防范规避了政府法律风险。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领域“三项制度”全覆盖,完成了“三项制度”实地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对256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申领和换发执法证件。

3、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82次,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15630件,优秀卷25.6%,合格卷70.6%,不合格卷3.8%,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办案的质量。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形成制约监督工作合力

1、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市司法局和市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将每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向行政机关进行反馈。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4件,其中市政府应诉案件10件,出庭应诉率100%,无败诉案件。

2、全面推行“五公开”。我市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1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申请14件,依法受理13件,不予受理1件,现已办结13件,维持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终止3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2、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商洛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和省司法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对接沟通,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诉访分离,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8495件,调解成功8454件,成功率99.51%,筑牢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维护了社会稳定。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1、深化主题宣传。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法律九进”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发布各类普法宣传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宣传信息1000余条,普法短信5万余条。各县区发布融媒体直播节目4期,拍摄微视频作品11个,增强了普法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2、开展精准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组织全市391个单位7863名在职在编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小卫士”、微普法课堂、青少年法治报告会等普法宣传活动,编印并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农村常用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三万余册,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3、争创先进一流。全面铺开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全市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市申报了16个中、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推动了普法宣传工作。

(九)积极实施强基工程,推动“六好司法所”创建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把“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季度考核指标。市司法局积极主动对接,督促解决司法所人员配置、业务用房等,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抓住机遇,示范引领。合理设置“六室一站”,统一规范外观标识。建立智慧司法所信息系统,接通司法专网。在柞水县召开了“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现场会,实行周报制度、完成销号制度,确保年度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整补充了基层调委会组成人员。目前我市已建成“六好司法所”73个,剩余26个司法所计划明年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党中央和省委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县区、单位之间的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一些基层单位职能转变不到位,运用法治方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需要探索创新;四是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信息互联共享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更严的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发展。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序推进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四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七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仲裁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八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坚持实行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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