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十四五规划 -> 正文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ssfj/2022-00004 发布机构 商洛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1-04 16:02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级驻商各单位:

现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持续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商洛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迫切需要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全面实施,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为打造“一都四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坚持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推进智慧普法,把普法融入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学法用法不放松,努力发挥领导干部“法治带头人”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树牢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法治理念。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生动实践。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习宣传不断深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阐释好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在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深入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在国家工作人员新任晋升、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主题阵地。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民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意义。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实施、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制作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充分利用全媒体、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八五”普法期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阵地,切实让民法典普法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带、经济带、旅游带促进商洛绿色循环发展,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密码法等国家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检疫法、网络安全法、消防法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法治商洛建设,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宣传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黄赌毒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物业管理、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见义勇为、人身健康、网络空间治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持续开展“党员+”融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内法规为行为准则,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商洛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把学习党史和老区精神作为党员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思想武器和重要手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全市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使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规范成为领导干部立身做人之本、干事创业之基。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集体学法纳入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把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和干部考核考评内容。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和习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宣传,重点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涉毒等突出问题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加法治知识在教学中的内容占比,配齐配强各大中小学校、高职院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道德与法治课老师等专兼职队伍,五年内进行一次轮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在全市学校和职业院校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宪法诵读、网络学法微课堂等,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拓展创建“红领巾法学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增强青少年法治实践能力。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强化各方主体法治教育

加强市、县(区)、镇(办)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企事业单位、行业社会组织、团体商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行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合法执业。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城乡社区、农村偏远地区和移民小区等法治宣传,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无盲区。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全体公民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相应目标、任务和措施,分类实施。制定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工作,培育和强化公民法治理念,推进全民守法。

推动实践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创建活动。从培养垃圾分类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做起。弘扬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良好习惯,遵守公序良俗,优化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推动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完善制度保障。将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唱响社会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大力宣传表彰诚实守信、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注重选树群众身边的普法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巩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果,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提高阵地利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纳入法治乡村建设和城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历史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着力提升县(区)、镇(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镇(办)至少有一个普法宣传场所。打造“商鞅封邑·法治商洛”法治品牌,发展商洛特色法治文化。

强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创作一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教育效果好的法治文化精品,以新媒体、自媒体创作为主,大力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MV创作,在大型电子屏、显示屏巡回播放法治节目、法治电影、法治公益广告等视频,开展微普法。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乐于接受的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惠民行、普法宣传入人心。

拓展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和传承,拓展法治文化内容。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建设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汲取秦腔、秧歌、民歌剧、花鼓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家风馆、道德馆等基地教育熏陶作用,推动优秀传统美德不断传承弘扬。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加大镇(办)、村(社区)普法力度,大力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工作规范,建立激励机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崇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镇(办)、村(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推行“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各项措施在镇(办)、村(社区)落地生根。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法治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校园和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实施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法治人才培养。健全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加强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树立“网络非法外之地”意识,依法上网、文明用网。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功能,经常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课堂等互动传播,及时发布普法动态,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加强专项依法治理。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拓展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和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建设项目及“五乱”问题等专项治理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乱象较多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治理。加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扶贫资金、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就业医疗、民族宗教等涉及民生领域、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和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立法机关解读法律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和宣传。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在行政执法、司法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宣传教育,做到边执法边普法,边办案边释法,提高行政执法效果。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表达诉求。注重运用旁听庭审、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持续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要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信法守法,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全体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实时普法,聚焦社会热点、难点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析,上好全民普法公开课。

(五)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拓展和壮大普法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渠道。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组建市、县(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法律人才库。

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六)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丰富普法内容。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应用,增强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满足各类人群法治需求,使互联网变成普法的最大增量。

拓展普法平台。建设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市、县(区)普法平台与全省智慧普法平台对接,互联互通。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平台优势,通过图、文、声、影相结合齐发力,形成宣传互动,提升新媒体普法宣传影响力。

创新普法方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强化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查询、法律问题咨询、典型案例解读等服务功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创新普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有感染力,更为群众喜爱。

五、实施步骤

“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科学规划(2021年11月)。认真总结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第二阶段:宣传启动(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广泛宣传“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内容,启动实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3月至2025年11月)。依据“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县(区)各部门和行业实际,全面实施规划,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实施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12月)。对全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委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实施规划和落实措施,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并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的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全面落实普法领导责任。深入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统筹和协调指导作用,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通报,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提高普法质量。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强化管理服务对象普法措施,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促进社会各类组织学法用法。“两微一端”等大众传媒要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版面频道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及时精准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推进重心下移,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一线倾斜。加强对各级普法骨干的系统培训,5年内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单位普法的指导支持,提升基层普法工作水平。鼓励具有法律执业资格人员、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才深入到法治宣传工作薄弱地区,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基层行活动,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五)落实工作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率。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重视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为全面完成“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提供人才支持。

(六)强化督查评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结合实际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机制创新。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任务落地、责任落实、成效转化,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