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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市级重点镇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3654-53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7-14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市级重点镇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市级重点镇建设,更好地带动全市特色小城镇发展,打赢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市级重点镇扶持力度

(一)2016年到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年度建设成效突出的前10名重点镇予以奖励。

(二)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分批次给予每个市级重点镇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两项用地指标可采用逐级出让,保障市、县、镇各级从土地出让中获得一定收益,用于镇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各县区政府每年至少为每个重点镇配套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

(四)2017年12月底前,所有重点镇配备1-2名村镇建设岗位专(兼)职干部。

(五)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陕南移民搬迁、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等相关政策,统筹资金使用,加快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力度,全力支持重点镇发展。

二、提升市级重点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市级重点镇要按照打造县域副中心的目标和多规融合的要求,不断提高规划建设水平。要更加突出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突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要坚持规划引领,重视城镇设计。要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城镇建设各类规划,坚持每两年提升建设一条街道;深入发掘和充分体现地域风貌特色和文化内涵,构建传统建筑形态,传承多元文态,丰富旅游业态。要不断创新城镇管理方式,建立规范有序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让小城镇建设成效更多惠及群众。要大力培育和提升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努力凝聚共创共建美好城镇的合力。

三、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

各县区政府是小城镇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镇办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大力支持重点镇建设。各县区要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力推进市级重点镇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继续将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要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对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市级重点镇主要领导建议优先予以重用。


附件:“十三五”期间市级重点镇名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十三五”期间市级重点镇名单


县 区

重点镇名单

商州区

沙河子镇 北宽坪镇 腰市镇 杨峪河镇

洛南县

四皓街办 巡检镇 石门镇 保安镇 永丰镇

丹凤县

棣花镇 商镇 竹林关镇 武关镇

商南县

金丝峡镇 富水镇 赵川镇 过风楼镇

山阳县

漫川关镇 法官庙镇 户家塬镇 天竺山镇 高坝店镇

镇安县

云盖寺镇 永乐街办 米粮镇 青铜关镇

柞水县

凤凰镇 营盘镇 下梁镇

合计

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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