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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老年教育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112800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1-16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老年教育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老年教育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商洛市老年教育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陕西省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教育活力,努力提升老年教育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1.保障权益、机会均等。努力为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统筹各种老年教育资源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教育工作。

3.优化布局、面向基层。强化老年教育阵地建设,统筹、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把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促进老年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开放便利、灵活多样。促进各类教育机构开放,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使老年教育真正做到渠道畅通、就近方便,在家门口就能够受到教育。

5.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从区域发展状况和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出发,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阵地建设,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1.切实办好老年学校。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要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规模、完善设施、强化教师队伍、增加教学内容、延伸教学领域,在镇、办设立分校,在社区设立教学点。要把老年学校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基层,优先发展城乡社区(村)老年教育。到2020年,50%以上的镇(办)建立老年学校,3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校或老年学习点。

2.搭建网络教育平台。充分利用“陕西老年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打造我市老年教育信息化学习平台,发展远程老年教育信息网络。以互联网、数字电视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村(社区)党支部和社区服务中心的电教、通讯设施要为老年教育服务。支持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洛分校和县级工作站向镇(办)、村(社区)延伸,建立城乡基层的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到2020年,力争建成“市、县(区)、镇(办)、村(社区)”的四级远程老年教育网络平台。

3.整合公共文教资源。深入推进大专院校、职教中心开展老年教育,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推进市、县两级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和老年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老年教育专室、专栏、专刊、专用场地、专用设施。

4.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商洛市中心城区至少建立3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各县区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引领全市老年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商洛市老年大学、商洛市文化艺术中心要积极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完善老年教育手段、强化师资辅导队伍、延伸教学服务领域,率先建成全市首批老年教育学习体验示范基地。

(二)加强师资建设,确保老年教育教学辅导

1.加强现有师资队伍培训提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局等单位参加,组成老年教育师资队伍进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进修、培训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对现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教学点的专、兼职教师和各种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的辅导员、教练员,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2.建立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基地。依托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市县职业技术学校,探索、兴办老年教育专业学历班次,为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培养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逐步充实、扩大老年教育教师队伍。

3.开辟大学生参与老年教育和养老服务的就业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吸引大学生领办、参办养老服务机构,担任老年教育各类学校、各种组织的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加强教材采编,不断丰富老年教育教学内容

1.不断丰富老年教育的教学内容。老年教育要切实改变目前内容单一、教材匮乏的现状,应根据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知识基础,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扩大教材范围。老年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逐步走向集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兴趣爱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家政服务、闲暇生活、代际沟通、安全防范、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为一体,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

2.切实做好教材采集工作。在加强老年教育过程中,我省将加强老年教育普及读本的编写,实施老年教育普及读本“双百”项目,即编写和研发适合省情、具有规范性、示范性的100本纸质和100个配套数字化学习包(电子版或多媒体课件、微课程)的老年普及读本。届时,各涉老教育部门、老年学校、老年教学点,要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购买,以确保老年教育教材供应。

3.编写当地老年教育乡土教材。充分发挥我市历史传统文化、区域特色文化和地方民俗文化资源优势,立足当地老年教育实际需求,由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相关部门智库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地方特色文化领军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编写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符合当地老年教育实际需求的乡土教材和大众化宣传教育资料。如《商洛古诗词精粹选》、《商洛民歌、戏曲唱段精粹选》、《老年书法、绘画指南》、《老年体育锻炼指南》、《老年疾病预防指南》、《隔代教育指南》等。

(四)加强管理改革,推进老年教育机制创新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加强规划指导和外部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

2.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在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入住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3.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涉老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拉动内需,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和参股等多种形式,领办、协办教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实体,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五)发挥老年人作用,推进老有所为行动计划

通过老年教育工作开展,激发老干部和广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促进老有所为,彰显银龄风采。

1.在文化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带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2.在社会服务中发挥补充作用。鼓励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和各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医生、老艺术家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团队指导等各项服务。鼓励老年教育机构教师和学员积极参加社区各类志愿者组织,培育一批老年志愿者服务品牌项目。到2020年,力争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3.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助推作用。把老年教育和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结合起来,组建基层老年权益维护组织、老年社会调解组织、老年治安协管组织、老年卫生监督组织,在城乡基层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的助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干、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地要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二)加强政策引导。要把老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整体规划,作为全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政府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老年教育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鼓励具有相关专长的离退休人员和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并取得合理报酬。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统筹资金投入,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对办学经费予以适当补助。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重视理论研究。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托大专院校、智库组织、专业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鼓励社会组织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发展老年教育的经验与成果。

(五)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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