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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8-042301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4-13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商洛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加快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确保全市各族人民与全国、全省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根据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我市是多民族杂居地区,有少数民族27个,共计1267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52%。人口超过100人的少数民族共有5个,其中回族11618人、壮族302人、蒙古族173人、满族163人、土家族113人,其余22个少数民族共计301人,在全市各县区零星分布。少数民族呈现出数量多、人数少,回族多、其他少,农村多、城市少,杂居多、聚居少的特点。全市有两个回族镇,分别是镇安县西口、茅坪回族镇,有10个民族村。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举民族团结旗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政策,积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力稳步增长,社会事业不断提升,民族文化不断繁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迈上新台阶,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相对滞后,经济结构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脱贫致富奔小康,以建设“三个商洛”为主题,把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与全市同步协调发展,不断开创我市民族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深刻把握中、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使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巩固。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发展条件。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差别化要求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新能源、环境保护和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实施镇安县回族集镇居民饮水工程,从根本上解决饮水困难。实施镇安县西口镇集镇农贸市场改造、茅坪镇老街街道硬化、民居改造和“三化”工程,“十三五”末,实现民族村(自然村)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打造柞水县红岩寺镇兰家湾壮族风情民族村,营盘镇安沟村、中华村,杏坪镇联丰村建设成美丽乡村。

2.发展特色产业,拓宽民族地区发展渠道。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开发的结合,积极发展具有民族风情的旅游产品。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培育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求的特色产业。促进少数民族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积极促进民族地区群众扩大就业,有序引导民族特色产业走出去就业、创业。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民增收。推进民族地区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等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打造主题鲜明的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3.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按照“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工作思路,突出做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推动政策、资金、力量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聚集,鼓励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通过采取产业开发帮扶、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异地搬迁、社会救助保障等综合扶持措施,补齐少数民族收入短板,确保“十三五”末少数民族村群众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到2020年前实现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

(二)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1.努力提高民族科技教育水平。发展民族地区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学校清真食堂条件,建成镇安县中学清真食堂,解决回族师生清真饮食困难。普及完善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支持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科技培训,为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特色资源开发培养实用技术人才。

2.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完善民族地区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问题,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卫生条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力度,加强民族地区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与控制,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3.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三五”末,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少数民族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丰富,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挖掘和整合少数民族地区特色饮食文化资源,培育壮大民族特色饮食文化产业。积极筹备参加2018年第七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展示商洛民族体育事业风采。

4.加快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民族景区、景点和特色旅游线路。深度挖掘民族旅游特色产品,推动山阳漫川关民族风情街、天竺山道观等风景区的提升改造工作。

5.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低保、新农合、全民养老保险,为镇安县两个回族镇各建1个供养能力在150人以上的区域敬老院,为商州、镇安回族群众建成回族殡仪馆、墓地。

(三)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主动交往交流中形成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利益共同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镇办、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发现和培育各民族优秀分子和民族工作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弘扬模范事迹。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形成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四)不断加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民族事务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清真食品管理,防止清真概念“泛化”。合理规划清真饮食网点、清真牛羊畜禽屠宰场所和回民墓地等。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解决实际困难。加大《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定需求。提高对少数民族群众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政府的联动机制,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加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配备使用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支持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民族地区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创业,大力培养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支持和吸引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五、保障措施

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督促检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少数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扎实落实好相关工作,合力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完善优惠政策

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扶持体系,完善财政、金融、税收及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市级相关部门在制订各类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项目和扶贫开发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予以倾斜。

(三)加大扶持力度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各县区要优先把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实现全面脱贫;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年增加。

(四)激发内生动力

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体责任的落实,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认清发展阶段,增强发展责任,整合发展资源,走特色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的路子,切实提高民族地区特色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激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能力建设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力量,配备一定的干部职数,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保证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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