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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政策宣传问答
发布日期:2022-08-17 09:56 浏览次数:

1.改扩建的判别标准是什么?

按照《关于陕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指标说明》:

指房屋使用期间是否发生过改扩建行为和装修行为。在房屋使用期间曾进行改扩建的,根据改造内容分为增加楼层、增加夹层、增加隔墙、减柱减隔墙、建筑外扩等。

(1)增加楼层:在原房屋顶部竖向加层、加阁楼、做架空层等。

(2)增加夹层:原房屋楼层较高,在楼层内做夹层、阁楼的情况。

(3)增加隔墙:当房屋建筑面积较大时,增加墙体分隔建筑内部空间,从而增加房间数量。

(4)减柱:指局部拆除结构柱、构造柱等情况。

(5)减隔墙:指局部拆除隔墙或承重墙、楼板等情况。

(6)建筑外扩:在原房屋周边水平扩建,且新建部分与原房屋结构相连的情况。

装修是对建筑原有的水电、墙体、地板、天花板、景观等进行装潢或装饰,当装修同时对建筑原有结构进行改造时,视为改变主体结构。

2.农村危房改造时存在改扩建行为的房屋如何进行初判?

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采用改扩建方式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且目前房屋未出现导则中出现的危险情况的,可初判为基本安全。

3.不同安全隐患等级的自建房如何分类处置?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应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如需继续使用,应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

处理措施;

(2)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应限制用途,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未发现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可继续正常使用,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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