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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29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1-10 07: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商洛市“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1〕744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转变,健全完善发展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达到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覆盖,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及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农村公路路网更完善、通行更安全、服务更舒适、环境更美丽、体制机制更优化、融合发展更有成效,农村公路工作持续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和全国“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

(二)具体目标

2022年,实现全市70%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75%以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建养并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我市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市域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丹凤县创建成功“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市创建成功10个以上“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150个以上“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

2023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系统。我市完成省级“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力争被命名为省级“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启动“四好农村路”全国市域示范创建工作,洛南县、镇安县创建成功“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市再创建成功10个以上“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200个以上“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同时,镇安县完成“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

2024年,全市农村路网结构更加完善,路况中等以上占比不低于77%。运输服务总体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我市完成全国“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力争被命名为全国“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县级示范村创建,达到全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覆盖,市级示范镇、县级示范村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品质提升,建好农村公路

1.推进农村公路路网体系建设。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各类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推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开展乡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村组道路建设和改造,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特色村庄等公路建设。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1970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433公里、县乡公路改造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224公里、联网路建设126公里,资源产业旅游路55公里,切实改善交通通行条件。

2.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七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三同时”(新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同步实施交安、排水、绿化及防护设施)制度,健全完善“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负责、社会监理、设计监控、施工自检)。强化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实现农村公路工程合格率100%。全市县、乡道路自动化路况检测比例分别达到90%、75%以上;县、乡、村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分别不低于75、74、6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比例保持在77%以上。

3.筑牢安全责任底线。逐步消除农村公路中的特坏路,完成辖区内通客车、通校车路段和临崖、临水、长大陡坡路段、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660公里,危桥改造等工程10座495延米。加强农村客运动态监测能力,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高效治理,管好农村公路

1.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全力推进县域“四好农村路”建设,负责县道、乡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监督镇(办)和村(社区)开展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体系。完善县镇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全覆盖。

2.强化依法治路力度。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按照县级统一执法,镇(办)、村(社区)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加强货运源头管理,坚决打击公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切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3.加强路域环境治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勤联动的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结合“两拆一提升”“两边一补齐”行动,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继续推进非公路广告牌拆除、路宅分家、路田分家,根据服务需求完善交通驿站、停车休息观景点、公共停车场等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实施村组公路绿化、亮化、美化,完成村组道路绿化2590公里,亮化4159公里。公路沿线做到“三无三有”,即无路肩边坡种植、无垃圾和堆放物、无有碍观瞻物,有绿化、有标志标线、有路田路宅分界。

(三)深化改革,护好农村公路

1.加快市场化改革。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创新多种养护模式,探索对不同行政等级公路组成的农村公路骨干路网实行集中统一养护和周期性养护,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2.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岗位,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3.推进信息化和科技化。推进养护规范化,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自动化快速检测里程,保持公路技术状况稳中有升。依托“秦岭智谷·数字商洛”建设,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商洛市农村公路大数据云平台”市级平台为基础,推进县级农村公路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农村公路养管“信息化”向“智慧化”迭代升级。利用信息化高效规范手段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科学监管,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管养水平。推动地图导航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实现利用大数据服务群众出行、农村生活,激活农村经济的探索应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4.加强市场信用管理。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机制,试点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信用市场。运用信息化手段、第三方机构和群众满意度等方式监督评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质量检测抽查、工程进度等硬性指标作为农村公路年度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形成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四)优化服务,运营好农村公路

1.完善农村客货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及农村客运招呼站、候车亭建设,将农村客运站点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使用,与农村公路同步养护。根据实际需要,在乡镇和人口密集行政村合理设置候车站(亭),集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功能于一体,保障群众出行和生活需要。

2.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确立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将农村客运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优化完善农村客运线路,构建城乡一体、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

3.不断优化农村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依托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模式,构建覆盖县(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推动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可持续”。

(五)提质扩面,打造“农村公路+”样板

1.深化“农村公路+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和发展,优化“农村公路+农业”发展模式,加快完善沿线交通服务条件,形成农业农产品规模化经营;优化“农村公路+工业”发展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交通成本,同时以重载需求为导向,着力完善路面结构;优化“农村公路+物流”模式,完善订制生产、定点销售的农村物流体系。打造一批产业致富路,实现农村公路直通田间地头、进厂入企。

2.深化“农村公路+旅游”发展。各县区结合农村公路实际,完善农村公路步道、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公路设置驿站、观景台、停车场等设施,拓展农村公路路域服务功能。结合“一镇一循环”,保证每条循环路串联小游园,每村都有健康步道。坚持“农村公路+生态”发展,加大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

3.深化“农村公路+文化”发展。将传统建筑、乡村文化、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等融入农村公路道路主体工程及驿站、停车场、观景台等附属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建设农村公路设置有当地人文特色的“驿站”、自驾车房车基地等设施,增设港湾式紧急停车带、公交停靠站等设施,建成一批品牌农村公路示范线路,创建一批品牌公交线路,推动品牌效应不断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商洛市“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好本辖区相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是“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好辖区内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局是推动“四好农村路”全域高质量发展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进展;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等专项资金的下达拨付和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负责配合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员公益岗位;市资源局负责依据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市环境局负责指导县区按照农村公路等级审批项目环评及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的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村组道路亮化工作,同步指导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县区按规定加快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公路桥梁周围的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围绕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创建;市商务局负责持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文旅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做好“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可根据审计力量,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列入年度计划进行审计;市林业局负责开展公路用地外两侧绿化指导工作,确保公路绿化、美化同步到位;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并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邮政快递等业务顺利开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地方自筹部分根据当年计划按市县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通村客运补贴资金市、县财政2:8的比例列入预算;日常养护资金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由市、县财政按照2:8的比例足额落实,并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市级财政足额落实20%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和每年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资金并按年度拨付到位。完善“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建立“四好农村路”“以奖代补”基金,激励县区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积极性。

(四)注重示范引领。已创建成功全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要做好成果巩固,其他县区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创建,要统筹安排好“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创建活动,做好本辖区的“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创建工作,树立农村公路工作标杆,以点带面推进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建设现场会或推进会。对通过验收命名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政府足额落实500万元投资补助。对通过验收命名的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市政府给予每镇50万元的投资补助。各县区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同时加大创建投资力度,出台示范镇、示范村投资补助政策,县区财政配套资金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

(五)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比办法,建立任务清单,每半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对各县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以奖代补”,对工作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领导小组,必要时责成市级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或追责问责。同时,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镇(办)、村(社区)的督导考核,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创新载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支持示范创建工作。全面集中展示“四好农村路”在巩固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助推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凝聚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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