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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激励乡党回乡投资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29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2-17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激励乡党回乡投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激励乡党回乡投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激励乡党回乡投资十条措施

一、在市、县招商主管部门设立商洛籍企业家回乡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回乡投资重点项目和企业,列入营商环境重点监测范围,实行挂牌保护和全程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二、依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设立回乡投资专门窗口,为回乡投资者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手续帮办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三、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召开商洛乡党回乡发展招商引资大会,根据投资额、缴纳税金、创造就业等方面贡献,评选表彰一批乡党企业家代表,设立回乡投资贡献金奖、银奖、情怀奖共30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各县区、商洛高新区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上制定相应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四、优先安排回乡投资的企业家参加市、县服务企业发展“早餐会”,由政府领导和企业面对面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五、对回乡投资的商洛乡党在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优先保障待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六、建设商洛企业文化公园,设立企业品牌形象展示区,建立商洛籍企业家招商引资荣誉墙,在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新闻网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商洛籍企业家回乡投资的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七、邀请回乡投资贡献突出的商洛籍企业家列席市、县“两会”。(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八、邀请回乡投资贡献突出的商洛籍企业家出席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或者承办的全国性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并给予贵宾礼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九、每年春节由市、县政府领导对回乡投资的商洛籍企业家及家属进行慰问,以市、县政府名义发送慰问信。(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十、向回乡投资的商洛籍企业家发放商洛旅游护照,开展回乡创业企业家免费游商洛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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