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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整合市级数字平台基础资源推动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14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3-24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整合市级数字平台基础资源推动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关于加快整合市级数字平台基础资源推动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整合市级数字平台基础资源推动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市级数字平台(包括:业务系统建设、租用网络专线、机房及服务器、存储器、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基础资源,最大限度减少资源闲置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节约财政投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集约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的建设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秦岭智谷·数字商洛”建设的实施意见》(商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数字化资源利用水平为主线,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重点,着力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打破信息壁垒,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保障网络安全,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实施统一规划和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市级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平台、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建设与强化管理结合,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

——集约建设,共建共享。积极促进市级数字化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大力发展和应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数字化应用成效。

——创新引领,优化服务。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降低服务成本,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在线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强化保障,安全可控。强化安全保障,增强数字化平台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控水平,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利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对市级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为有效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加速数字商洛建设,市级各部门和单位数字平台建设一律使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加快实现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

1.新建的市级数字平台一律采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平台服务,实施集约化建设。市级各部门和单位新建、拟建及遗留在建的数字化平台项目,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由各单位依托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建设,涉及的物理服务器、数据存储、网络设备、安全防护等数字化基础设施,一律采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支撑服务。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机房)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停止建设;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须报请市级数字平台建设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

2.已建成正在使用的市级数字平台逐步迁入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实施集约化管理。凡是市级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对已建成正在使用数字平台进行改造升级的,采取向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迁移部署的方式,降低综合成本,提高集约化水平。对使用满5年以上、单路市电供给、无应急电源、无备用发电机、无专业运维队伍、无自动消防联动设施等安防措施、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数据中心(机房),视设备服务年限,逐步整合迁入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以降低市级财政资金对数字平台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县区级电子政务平台今后只承担本级电子政务网络汇聚节点的功能,不再承担各类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承载服务,逐步将数据业务迁移至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促进市县两级业务条块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互认共享。

3.涉密数字平台有序迁入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实施集约化管理。涉密数字平台原则上维持原有状态不变。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正式机房投入使用后,规划涉密机房环境、专用路由等,有序迁入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二)构建安全可靠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

1.明确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安全使用和服务原则。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与市级各部门和单位遵守“三个不变”的网络安全原则。一是安全管理责任不变。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随云服务外包而转移,政府数据和业务迁移至秦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后,市级各部门和单位仍是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二是资源所有权不变。部署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数据、设备等资源,以及秦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上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都属市级各部门和单位所有,对数据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等权利不受限制。三是安全管理要求不变。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按照政府信息系统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承载业务数据安全。

2.强化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安全保障措施。移动商洛分公司严格按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标准》(GB/T5134-2018)要求,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制定完善机房保障应急预案,健全机房(包括过渡机房)运行保障机制。对所提供的机房服务(包括机房设施、机房安全、数据链路、供电、供水、空调等)进行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确保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机房稳定运行。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员会《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1167--2014)要求,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云服务产品等优势,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制定完善服务平台应急预案,健全服务平台运行保障机制;对所提供的云计算服务进行运行监测和安全运维,确保持续满足承载业务数据安全需求;对承载敏感信息的重要业务,采用物理隔离方式实现安全隔离保障。商洛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运营管理主体,要完善运营管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运营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为各业务应用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支撑服务,提升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能力。

(三)鼓励社会单位采用云计算服务

鼓励和支持广大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采取购买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集中托管等方式,使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通过对服务器托管和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灾备、信息安全等云服务,逐步实现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平台节约集约化建设管理,进一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智慧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统筹协调。组建市大数据管理机构,在机构成立之前,由市级数字平台建设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和单位新建、拟建及遗留在建的数字平台使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服务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并对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运营服务实施监管。

(二)密切协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做好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正式机房建设环境保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市级数字平台建设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作为项目立项和资金报批前置条件,对新建、拟建的数字平台进行项目备案,提供资金保障。

(三)优化服务。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级各部门和单位(二级单位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建设数字平台过程中,申请使用秦岭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服务,向商洛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服务需求;商洛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服务需求进行对接、确认,经市级数字平台建设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提供服务。重大服务需求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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