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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051400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07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商洛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等重大战略机遇期,奋力建设“三个商洛”、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好我市“十四五”规划,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商洛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绿色循环发展的主题不变,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突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开放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改革开放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建设描绘宏伟蓝图。

二、编制原则

——坚持立足市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深入挖掘商洛生态、资源、区位、人文优势,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立足市情和跳出商洛看商洛,积极抢抓中省重大战略规划实施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给产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新机遇,以前瞻目光和更广视野,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

——坚持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加强对商洛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围绕“五个重大”清单,加强“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研究,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十四五”时期商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力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发展不足、人民群众收入不高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紧盯追赶超越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长、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综合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坚持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政府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坚持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加强与中省“十四五”规划的对接,及时掌握中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指导县区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主体主线一致;横向上,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环境、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秦岭保护、城镇建设、社会民生、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和研究以及学习培训等活动,形成研究报告。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4月)。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部门、各县区、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3.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0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发改委。成立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全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

4.审批印发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4月)。积极与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经省发改委审查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审议通过后,按要求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请市委或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改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期间同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做好衔接。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改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县区规划

县区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县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县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区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编制时间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2.2021年3月底左右,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并报市发改委备案。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从市直有关部门、县区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申请规划编制经费并报市财政局审核,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精心策划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紧贴我市发展实际、符合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规划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四)创新方式方法。要积极借智借力,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编制程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市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1.商洛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商洛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附件1

商洛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郑光照 市长

副组长:武文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秀成 副市长

权雅宁 副市长

李育江 副市长

李 华 副市长

刘 伟 副市长

矫增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永康 市政府秘书长

胡仁强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丹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嘉安 市委网信办主任

傅 强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赵绪春 市科技局局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乔凤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彦锋 市民政局局长

王 涛 市司法局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张银强 市人社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叶朝阳 市卫健委主任

王旭光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王 军 市体育局局长

屈 鹏 市统计局局长

赵新华 市人防办主任

吴爱武 市审批局局长

李育善 市医保局局长

罗存成 市扶贫局局长

杨义春 市招商局副局长

张祖成 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 利 市税务局局长

王卫民 市气象局局长

朱广森 商洛调查队队长

李 强 商洛供电局局长

曹 飞 商洛地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永飞 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朝阳 商洛银保监分局局长

李旭光 商州区政府区长

王宇鹏 洛南县政府县长

徐秀全 丹凤县政府县长

崔华锋 商南县政府县长

袁良善 山阳县政府县长

贾建刚 镇安县政府县长

崔孝栓 柞水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徐江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市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将涉及我市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举措纳入中省规划盘子。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及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意见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提出本部门、本领域“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以及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举措,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材料,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附件2

商洛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一、重点专项规划(8个)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编制单位

1

商洛市“十四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2

商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市农业农村局

3

商洛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4

商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市环境局

5

商洛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市发改委

6

商洛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市发改委

7

商洛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市委网信办

8

商洛市“十四五”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二、一般专项规划(33个)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编制单位

1

商洛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市委组织部

2

商洛市“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市委网信办

3

商洛市“十四五”通信建设发展规划

市委网信办

4

商洛市“十四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5

商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6

商洛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市科技局

7

商洛市“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市工信局

8

商洛市“十四五”公安事业发展规划

市公安局

9

商洛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

10

商洛市“十四五”法治商洛建设规划

市司法局

11

商洛市“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

12

商洛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市人社局

13

商洛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市资源局

14

商洛市“十四五”生态修复规划

市资源局

15

商洛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

市资源局

16

商洛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市住建局

17

商洛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市住建局

18

商洛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市水利局

19

商洛市“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20

商洛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市文旅局

21

商洛市“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市文旅局

22

商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市卫健委

23

商洛市“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

市退役军人局

24

商洛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市应急局

25

商洛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规划

市市场监管局

26

商洛市“十四五”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市林业局

27

商洛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

28

商洛市“十四五”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市人防办

29

商洛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市医保局

30

商洛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发展规划

市扶贫局

31

商洛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市气象局

32

商洛市“十四五”税收发展规划

市税务局

33

商洛市“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

商洛供电局

商洛地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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