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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07300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07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成立陕西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的通知》(陕财办金〔2020〕7号)精神,建立健全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保险实施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武文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江 副市长

刘 伟 副市长

成 员: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陈朝阳 商洛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新锁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卫民 市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刘仲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宏伟担任。市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陈文爱、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科长刘宏超、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唐明涛、商洛银保监分局保险科科长马军鹏、市政府办金融发展科科长胡晓峰、市气象局气象服务中心副主任艾胜利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定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四)加强调研,制定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三)收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召开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牵头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招标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牵头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制定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和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农业保险各相关险种种植、养殖基础数据,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辖区内农业保险相关险种实际承保的审核确认和试点效果的考评,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监督、落实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参与制定全市政策性林业保险政策和林业保险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森林保险、核桃保险和中草药收入保险基础数据的确定,指导县区林业部门做好辖区内林业保险工作及相关险种实际承保的审核确认和试点效果的考评工作,配合做好政策性林业保险宣传、监督、落实工作。

商洛银保监分局:负责我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理赔工作,提高保障和赔付水平,增加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对保险机构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格进行合法性认定,指导保险机构铺设服务网点,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农业保险的监督考核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参与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保险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气象监测精度,为保险机构开展气象指数保险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级气象部门做好辖区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规范理赔依据,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简化气象灾害证明取证流程。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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