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2020年政府公报 -> 2020年第3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07160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7-11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各单位:

《商洛市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2020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当前,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建设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对于扩大有效需求,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基建”中的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是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的基础。为抢抓国家“新基建”的机遇,加快我市5G网络建设,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根据《陕西省加快推进5G创新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抓国家“新基建”的机遇,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模式,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科学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实现协调衔接、合理布局。

(二)坚持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积极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路灯杆、监控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优化建设模式,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三)坚持绿色环保,融合协调。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积极推进5G基站景观化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环境融合协调。

(四)坚持网络强市,提升优化。统筹建设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塔(杆)资源,降低行业运行成本,建成领先5G网络。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末,全市规划建设5G基站5710个,通信基础设施投资22.84亿元(市铁塔公司配套投资5.71亿元,其他通信运营企业无线设备投资17.13亿元),实现全市5G网络连续覆盖,道路、大型场馆等重点场景实现有针对性的大容量覆盖,为全市产业发展赋智赋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广5G+智慧科创、+智慧旅游、+智能工业、+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享生活等场景应用,为建设智慧商洛提供基础保障。其中:2020年规划新建5G基站不少于500个,投资2亿元以上(市铁塔公司配套投资5000万元,其他通信运营企业无线设备投资1.5亿元),基本实现5G规模部署并实现商用,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实现5G信号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5G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塔(杆)资源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商洛市5G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2)》落实。将5G通信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严格落实5G基站站址位置。

(二)推进社会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大力推进社会资源与通信基站建设统筹共享,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应优先使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同时应向5G基站建设开放所属各类塔(杆)资源。要大力推进智慧杆建设,根据5G网络建设需求,分期将现有灯杆改造为智慧杆,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建设智慧杆,统筹汇总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及5G基站分布情况,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减少杆塔重复建设投资。

(三)推动公共区域向5G基站免费开放。落实好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业园区、市政、绿地、公路、铁路、机场等公共场所所属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免费开放要求,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空间向5G基站建设提供通行便利。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设5G基站。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5G基站建设,禁止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收取不合理费用,为我市5G通信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覆盖。聚焦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公共服务场所、交通枢纽、物流园区、旅游景区、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优先部署5G网络。推动重点企业、新建小区、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电梯、地下停车场等设施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通信网络全覆盖纳入应急验收标准,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通信渠道畅通。认真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结合5G基站建设需求,共建铁塔、机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等室内分布系统。积极推进5G基站小型化、美观化,结合5G基站建设场景,探索多样化基站建设方式。

(五)加强5G产品应用推广。积极支持在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物流、自动驾驶、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交通等领域率先开展5G试点示范应用。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5G应用项目落地。

(六)保障5G基站建设用地。依据《商洛市5G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2)》,将5G基站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布局数据中心、通信机楼、通信机房、基站站址、多功能智能杆及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权证办理。

(七)加强基站电力供应保障。建立5G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加快接电速度,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直供电改造,对新建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供。5G基站用电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转供电环节进行加价。

(八)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严禁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开展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参照水、电、暖等建设项目审批要求,进一步简化5G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5G规模组网进程,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要求,新建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公路沿线工程等要与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改扩建道路应同步考虑通信基站、管道等基础设施布局,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应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建设空间,有效解决通信基础设施进入难、落地难问题。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配合做好现有住宅小区基站建设和维护,实现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强化5G网络频率管理,统筹做好5G试验网频率监管及干扰协调工作,确保5G网络质量。

(九)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依法打击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配线管网设施等配套通信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依法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

五、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5G建设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推动涉及5G建设及应用的重点工程实施。公共设施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充分考虑5G网络建设,确保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邀请市无线电管理处、市铁塔公司参与项目的相关评审。

(二)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协调学校、医院等开放所属楼宇平台用于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三)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和协调全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各项工作推进;统筹《商洛市5G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2)》编制;组织制定并实施5G建设相关政策,跟踪推进5G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5G建设统计分析,协调推进5G商用步伐和处理5G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普及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等知识。

(四)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阻挠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违法行为;推进公安系统杆塔资源共享。

(五)市资源局:负责做好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政策支持;负责在各级国土空间法定规划编制中纳入5G等通信线路走向和用地布局,并做好规划审批工作。

(六)市环境局: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做好5G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大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消除公众疑虑;指导各有关企业开展5G网络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市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动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建设、验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同步建设铁塔基站、配套管道、入户光纤、设备间和机房等,将市无线电管理处、市铁塔公司列入项目联合审查责任单位,邀请市无线电管理处、市铁塔公司参与项目建设的方案会审。同时,针对物业小区5G建站难问题,协调房管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督办站址选址落地,并监管物业公司不得借机收取高额进场费、协调费等不合理费用。

(八)市城管局:负责推动公共场合杆塔资源、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区域向基站建设开放,协调县区推进开放市政杆塔资源;推动现有存量杆塔按照5G网络建设规划逐步分批按照智慧杆塔标准进行改造。

(九)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配合公路沿线通信网络覆盖建设;协调推进免费开放公路沿线路灯杆塔、监控杆等公共资源。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惩处在5G网络建设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十一)市审批局: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与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服务。

(十二)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对频率资源的管理,保障5G网络建设的频率资源供给;依法依规做好5G网络布局和站址审查,做好建设的行政许可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无线电违法行为;加强对5G业务频率的保护性监测,依法查处5G与其他业务间的干扰;支持基于5G的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推广和使用。

(十三)商洛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负责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用电保障,优化用电办理流程;在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推动利用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和基站设备。

(十四)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落实国家5G网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做好5G规划编制,推动5G业务和应用发展;开展5G网络安全建设,依法办理5G基础设施行政审批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手续,开展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

(十五)市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完成本系统5G基础设施和运营维护;开展5G网络安全建设,发展5G业务和市场。

(十六)市铁塔公司:负责5G网络建设并具体承担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的基站选址和建设任务,完成项目投资目标;统筹整合5G站址需求,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城管、交通等部门杆塔资源共享,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

(十七)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辖区5G网络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包括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政策落地等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在5G网络建设中基站入场难、高场租、电价高等问题,并建立督办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5G网络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工信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商洛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以及各中省驻商通信企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5G网络建设发展。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5G网络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全市5G网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加大对5G基站规划编制、公共资源开放、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定期通报建设情况。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5G网络基站规划建设。各基础通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5G网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级要建立督查通报反馈机制,对各级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严重影响5G网络建设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各县区也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5G建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宣传5G网络建设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5G基站电磁辐射等知识科普宣传力度,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