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热点专题 -> 疫情防控措施 -> 疫情防控 -> 正文
​商州区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七十八号)
索 引 号 szfb/2022-0102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10-15 21:17
名  称 ​商州区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七十八号)

商州区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七十八号)

根据商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10月16日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16日早6:00至11:00。具体采样地点以各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四办两镇(城关、刘湾、大赵峪、陈塬、沙河子、杨峪河)全域及夜村镇青棉沟村区域内所有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全区风险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43类重点人群。

三、采样方式

1.四办两镇全域及夜村镇青棉沟村所有人员:由四办两镇及夜村镇负责,对照《商州区居民信息登记表》实施敲门行动,确保不漏一人。

2.风险区人员:高、中风险区人员实行专人上门采样;集中隔离人员,由各集中隔离驻点采样人员采样;居家隔离人员,由采样机动队上门采样。

3.43类重点人群:本次检测区域内重点人群随区域核酸检测进行,本次检测区域外重点人群由所在镇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落实检测。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核酸采样期间,严格实施静态管理,所有市场主体门店暂停营业;中心城区除核酸检测工作车辆、公务车辆、消防急救等应急车辆外,所有车辆禁止通行,对违反规定通行车辆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2.请广大群众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聚集,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采样结束后立即返回居家不流动。

3.请群众携带智能手机或身份证(无智能手机或无手机人员,自行或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通过核酸检测系统预约登记,准备好二维码,凭码登记采样),按照村(社区)通知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错峰到达采样点进行采样。

4.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所有接受采样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市场监管”字样的卡通图案标识,无标识人员不得出入村(社区)、小区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查验标识,无标识人员严禁随意流动。

5.所有参与采样的工作人员务必于2022年10月16日早5:30前到岗到位,有序开展工作,并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6.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到采样点参加采样的人员,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带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7.区域内所有医务人员(包含工勤人员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由所在医院就地完成核酸采样。

8.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向采样人员报告情况,落实单管单采。

9.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广大群众务必按通告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无故一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黄码管理、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红码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