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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出台《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管理导则》
索 引 号 szfb/2022-0135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2-12-07 09:02
名  称 商洛市出台《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管理导则》

12月5日,商洛市商务局印发了《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管理导则》。《导则》从隔离人员进入隔离点前的准备、隔离点日常管理、解除隔离、完善应急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为商洛市集中隔离点提供全面、科学、详细的管理参照准则,也为隔离专班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参照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商洛市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范启用前准备。准备充足数量的隔离房间,在发现本土病例并发现有扩散可能时,立即征用充足的隔离场所,保证人员、物资等到位。隔离点在启用前须通过专家验收,须配足“一办七组”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进行模拟演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培训,做好健康监测。加强隔离人员管理、人文关怀和隔离点安保工作。隔离人员入住4小时内应建立观察档案,24小时内应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并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加强转阳房间管理。隔离对象在隔离点转阳性的,应及时转外就医并反馈相关情况,对其居住房间进行封闭,进行环境采样并落实终末消毒。加强消毒管理和医废暂存点管理。严格要求物品和厕所、公共区域等的消毒次数,规范使用消毒剂。医废暂存点应做到监控全覆盖,并配备紫外线灯进行消杀,回收处置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加强县区督导检查工作。县区督导组要定期对隔离点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市县联合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

三、规范解除隔离。经综合评估研判,符合解除标准且无特殊情况的隔离人员,专班人员发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告知书》,与隔离人员居住地做好完整对接,保证隔离人员点对点转运,闭环管理,落实居家隔离。

四、规范应急体系。各县区成立隔离点验收准备专班、内部管理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业务指导专班、督导检查专班,全面规范隔离点运行流程,同时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架构分工、规范医废管理、落实消毒措施、落实日复盘总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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