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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1103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1-11-03 00:00
名  称 我市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1月2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屏障,11月1日起,我市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31日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居民免费政策,所接种的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2剂次,每剂间隔3周。

据市疾控中心有关专家介绍,3-11岁儿童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会导致新冠病毒传播。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容易造成局部聚集性的病毒传播流行。儿童也是整个人群构建新冠病毒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3-11岁儿童依据“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可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按照学校通知参加学生专场接种。

据悉,目前国家批准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用于3-11岁儿童接种,其中北京生物灭活疫苗与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灭活疫苗属于同一种疫苗。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其安全性和12岁以上人群相似,可以放心接种。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3-11岁儿童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携带预防接种证,同时家长需携带身份证。全程做好戴口罩、人与人间隔一米等个人防护,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落实好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措施。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间隔需要14天以上。

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有这些情况不适宜接种: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记者 王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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