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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36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06 14:49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掌握城乡居民收入状况,科学精准制定和评估民生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1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

住户调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调查,是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既是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也是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住户调查工作。要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落实调查责任,务求调查实效

2022年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为住户类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各层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国家统计局商洛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市统计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设国家调查队的县由调查队负责本辖区大样本轮换工作;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区由属地统计部门或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大样本轮换工作,具体负责宣传动员、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对大样本轮换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宣传、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调查实效。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调查户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宣传、培训等经费,做好人力、财力、物力保障。要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同时在调查、宣传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本单位被抽中干部、职工等工作人员家庭的动员落实工作,为保障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的有序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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