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2021年政府公报 -> 2021年第4期 -> 市政府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17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03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试行)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特别是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与中省市“十四五”规划,深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通道,促进商洛高质量发展,形成“秦岭模式”与“商洛经验”,为打造“一都四区”、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贡献力量,特制定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试点背景

2005年,习近平总书记已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的十九大以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经成为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大力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为商洛市柞水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之路。因此,商洛市发展应兼顾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发展优势。

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得到了省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2020年7月,陕西省发布《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提出推动建立健全秦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商洛市积极争取秦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2020年11月,陕西省“十四五”规划也提出,开展包括商洛在内的陕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为路径,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打造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地。2021年,陕西省将支持商洛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开展试点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到2035年全面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鼓励各地积极先行先试,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为商洛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政策机遇。

(二)试点优势

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通过生物生产以及其与人类劳动共同作用提供的以满足人类需求的最终产品或服务。商洛市的生态产品包括优质的农林产品、药材等初级产品;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水环境净化、空气净化、固碳释氧、气候调节等调节服务;生态旅游、休闲娱乐、历史遗迹等文化服务。商洛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地理区位特殊。商洛市位于秦岭南麓,鄂、豫、陕三省结合部,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是陕西省唯一全域处于秦岭保护区的地级市,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省秦岭区域近1/3和1/2。秦岭和合南北,商洛地处秦岭腹地,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属于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重要生态功能。市域内主要河流包括丹江、洛河、金钱河、乾佑河、旬河等,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水质优良,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0.14亿立方米,肩负着“中央水塔”的重任。其中,汉丹江流域属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水质保障区,调水量占南水北调工程规划调水总量的20%以上,承担着“一江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中央水塔”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生态环境优美。商洛市是国家森林城市、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和陕西省森林旅游示范市,森林覆盖率高达69.56%,现有462个单体旅游资源,建成42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有包括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29个。商洛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八年保持全省第一,空气质量连续四年入围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气候宜人,空气负离子浓度高,素有“天然氧吧”的美誉,被中国气象学会授予“中国气候康养之都”,“秦岭最美是商洛”斐声省内外。

自然资源富集。商洛素有“天然药库”之美称,适生中药材1192种,286种列入国家“中草药资源调查表”,丹参、柴胡、桔梗、山茱萸、连翘、五味子等20余种名贵中药材产量居全省前列,50多种大宗药材畅销全国且部分出口。野生动物物种1000多种,其中珍稀、濒危植物物种39种,珍稀、濒危动物物种57种。被农业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45个农产品入选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目录,有“核桃之都”“板栗之乡”等金字招牌,“商洛核桃”“商洛香菇”“柞水木耳”“镇安板栗”“洛南豆腐”等都是具有影响力的区域特色品牌。商洛地处秦岭东西构造带,成矿地质条件好,是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宝库,已探明并列入陕西省2006年储量表的矿产有46种108处,大型矿藏35个,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超过5000亿元,处于全国地级市矿产资源丰富度的第一台阶。

历史文化深厚。商洛历史上曾有夏禹治水、仓颉造字的传说,是商鞅封邑、“四皓”隐居、闯王屯兵的地方。始于春秋战国的“商於古道”是连接秦楚的重要通道,也是丝绸之路的起始段之一。李白、白居易等180多位诗文大家留下了大量的不朽诗文篇章。商洛还是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刘志丹、刘伯承、徐向前、李先念、王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在此浴血奋战。商洛市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个。商洛市是全国知名的“戏剧之乡”和“文化绿洲”,有秦腔、商洛花鼓、商洛道情、洛南静板书等戏剧形式。商洛也是茅盾文学奖得主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陈彦的故乡。2014年,商洛市成功创建为“中国文化经济活力城市”。

试点基础良好。“十三五”以来,商洛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铸造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新引擎,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循环经济示范市,十大循环产业链全部投产,16个循环经济标志性工程基本建成,7县区全部跻身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立了全天候、全覆盖的秦岭视频综合监控系统和秦岭(商洛)生态监测示范项目,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菌果药畜等特色农业,习近平总书记在柞水县点赞“小木耳、大产业”,其综合产值已接近20亿元,初步形成了“平台+合作社+农户”的运营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初显;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全国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市柞水县入选;11月3日,“柞水县聚焦木耳优势打造首位产业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入选国家发改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典案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入选全国乡村旅游典型案例;“绿色矿山”创建率达12.5%,工业实现了矿产建材向“绿色矿业+新材料”方向转变,物流快递、健康养老、数字经济的新兴业态发展迅速,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资产质量稳步提升,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2014年,商洛跻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商洛市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编制了《商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排污权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重大意义

商洛最大的责任是“保护秦岭”,最大的优势是“生态优美”,最大的市情是“经济滞后”,最大的短板是“产业薄弱”。商洛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路径,统筹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快追赶超越、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探索“两山”转换新路径、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模式。商洛市位于秦岭南麓,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具有优质的自然环境与浓厚的文化底蕴。开展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路径,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对探索秦岭乃至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培育经济增长引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商洛市社会经济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工业发展较为落后,农业产业化与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开展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提出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绿色发展奖补机制、市场交易体系、产业实现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等,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有利于实现商洛市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化解商洛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题,为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示范。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盘活乡村生态资产、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挖掘生态产品价值,通过推进自然资源产权流转、生态产品交易等,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盘活生态资产,为农村经济注入活力,有利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提升生态产品数量与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商洛北接八百里秦川,南临江汉平原,具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多样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著名的“中国气候康养之都”。开展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提升生态产品数量与质量,更好满足当地与周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减排增汇、助力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实现。商洛市生态系统碳储量丰富,植被碳储量为7620万吨,土壤碳储量为2.2亿吨。生态系统每年吸收大气二氧化碳量(NEP)约为576万吨,占商洛市大气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约700万吨)的82.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商洛市致力于绿色经济转型,矿产建材向“绿色矿业+新材料”转变,创建“绿色矿山”,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开展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发展绿色产业,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以率先实现碳中和,有助于陕西省与全国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实现。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秦岭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紧紧围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主线,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绿色发展奖补机制、市场交易体系、产业实现路径、质量认证体系与支撑体系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设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经济活跃、人民富足的美丽商洛,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秦岭模式”与“商洛经验”,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战略定位

中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治理,严格限制经济开发活动,严守生态红线与底线,创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提升生态产品数量与质量,成为中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

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为路径,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推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培育健康养老、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绿色产业,建设美丽乡村,成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两山”理念践行试验区。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探索试验适合秦岭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绿色奖补、质量认证、市场交易和支撑体系,与浙江丽水、江西抚州等地开展广泛合作,普及“两山”理念、服务国家战略、引领绿色发展,不断丰富服务于秦岭地区乃至国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方法和模式。

区域联动与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示范区。充分利用跨流域地理优势与调水工程源区特点,与长江经济带、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京津冀城市群等保持高度开放合作,实现供需精准对接,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跨区实现模式,成为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示范区。

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与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持续推进丹江、洛河、金钱河、乾佑河、旬河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尾矿库资源化综合治理利用,开发高附加值新材料,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与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资产提质增效,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路径。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设计、经济补偿、绩效考核和协同合作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交易等,促进生态产品增值,推动生态资产价值有效转换。

用者付费,供者受益。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鼓励与引导生态保护,促进高品质生态产品供给,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宣传与推广力度,积极推进生态产品有偿使用,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构建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调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实现富民惠民。

鼓励创新,规范有序。调动基层与社会创新积极性,鼓励基于地方特色探索多元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探索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政府部门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过程中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技术标准,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四)试点目标

2022年底前,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生态产品调查与监测,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标准和评估机制;基于商洛市生态产品优势与特点,各县区选择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绿色康养、生态工业、数字产业等,促进物质产品与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有效开发,探索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产品交易、绿色金融服务等体制机制。

2024年底前,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应用于生态保护补偿、环境质量奖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府绩效考核评估、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等领域。形成以1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1个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评估平台为基础,支撑绿色奖补、市场交易、产业实现、质量认证等4项应用的“1+1+4”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秦岭模式”与“商洛经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双增长;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等体制机制。

2026年底前,持续完善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森林覆盖率达70%。2026年力争GEP达到3500亿元,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率达30%以上,全面提升商洛市生态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推进步骤

按照“点—线—面”结合的总体思路推进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点”为各县区选择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线”为鼓励跨县区合作推进;“面”为各县区先行先试后全面推广。2022年底前,各县区在考虑当地优势基础上提出优先开展的重点领域并开展试点;2024年底前,各县区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适宜区域推广;2026年底前,全市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核算机制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开展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规范,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清晰界定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及权利,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

2.建立生态产品调查与动态监测机制

基于商洛市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遥感与地面监测数据,结合网格化监测手段,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明确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加快推进“秦岭云”大数据工程。

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依据生态环境部《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基于商洛市部门数据,科学确定符合商洛市实际的初级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核算方法体系,确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流程,制订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选取1-2个镇(街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科学优化核算方案,实现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动态网格化核算,着力破解“难度量”问题。

(二)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奖补机制

4.建立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奖惩机制

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提高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征收税额。建立商洛市大气环境质量、出境水质、节能减排、森林质量与覆盖率等奖惩机制,根据各类要素现状及变化趋势,奖励各项指标优良或持续改善地区,惩罚各项指标差或持续恶化区域。

5.探索建立绿色考核审计制度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纳入对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核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资源资产的存量与流量,进而科学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实施评绿星赋能。通过制定行业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展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景区、绿色家庭、绿色交通等以及生态县、镇、村的绿色评星,并将绿星等级与企业单位或个人银行存贷款利率、享受政策资金扶持、财政转移支付、绿色发展考核等方面挂钩,实现绿星赋能。

争取省级层面实施差异化考核政策。建立绿色生态考核导向,争取在省级层面取消对商洛市的“GDP和工业增加值”考核,探索以生态保护为目标导向的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激活保护秦岭的活力。

6.探索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

基于公益林区位特征、保护成效、生态产品价值等,探索公益林分类补偿和分级管理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升生态公益林效益。在丹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率先探索将国家和省级转移支付与生态产品价值挂钩的机制,提高关键生态产品供给区转移支付份额。基于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支持政策,建立基于水源涵养能力的纵(国家)横(地区之间)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7.建立生态修复产权激励机制

以“谁治理、谁受益”思路,通过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打包确定实施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

(三)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

8.健全自然资源权益交易制度

推进自然资源三权分置,促进经营使用权流转。探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集体林租赁等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以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以水权为试点,探索河道资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个人与社会资本参与河道资源管理改革。

探索碳汇交易机制。科学核算商洛碳汇量,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搭建秦岭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超量碳排放企业提供购买碳排放配额或林业碳汇平台,有效解决“难交易”问题。

探索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将森林覆盖率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考虑自然条件与发展现状,确定各县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允许不同区域之间进行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实现森林覆盖率总量达标,形成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9.建立生态信用制度体系

构建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评价机制。提出商洛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建立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生态信用信息的企业和自然人生态信用档案,构建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评价机制,提倡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生活、开展绿色生产经营等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惩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并纳入失信范围。

探索建立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探索建立商洛市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生态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享受科研奖励、政府投资、资金补助、行政审批、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先权,还可享受优先授信、审批、放款以及利率优惠等金融信贷服务。生态信用等级较高的个人享有交通出行、文娱活动、医疗养老、住房、信贷、评奖等方面的优先权和优惠。

10.建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体系

建立生态价值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与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面合作,建立包括绿色融资、生态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等在内的生态价值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商洛市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探索“两山贷”“绿色贷”“生态贷”“GEP贷”等金融形式,在确定生态产品所有权与使用权基础上,以各行政单元生态产品价值中的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使用经营权为抵押物,推动中央或省级金融机构,向县(区)、镇(办)、村(社区)等授信,为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培育与品牌经营、生态惠民与帮扶等提供资金。

探索建立“秦岭生态银行”,构建生态资源整合、提质与开发模式。探索建立“秦岭生态银行”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构建包含生态资源要素整合、要素提质与利益分配、产业开发三个重要环节的模式。以托管、赎买、租赁、合作经营、抵押担保等方式集聚各类生态资源,开展经营自然和环境保护信贷业务,整合一批农旅型、文旅型“生态银行”项目,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发展。

鼓励绿色债权融资,探索绿色贷款保证保险。积极培育生态产品供给优质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生态友好型、生态环境修复等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通过生态价值实现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四)创新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

11.强化绿色高品质农林产品供给

开发绿色高端农林产品,做强做优国牌农业。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全国食用菌产业发展示范市”国牌,与龙头食品企业联合,深度提升“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柞水木耳”等品牌效应,提升商洛三强(核桃、板栗、木耳)农产品附加值。强化“绿色、有机”食用菌、核桃、板栗、中药材、茶叶、畜禽产品认证,向国内外市场输出高端绿色农产品。以“秦岭药谷”为名片,建设绿色药材原料供应基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上的中医药论坛、中医药新政策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论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论坛、食药康养论坛、中医药产业招商大会、中药材交易采购大会、中医药产品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升道地药材知名度,推动绿色药材产品化,振兴中医传统文化。开发“果品类、食用菌类、高山蔬菜类、有机茶类、植物油类、肉制品类、中药材类、药食同源类、绿色饮品类、绿色酒类”十个系列全绿色生命周期的农产品,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举办秦岭绿色农产品展销会,品牌化商洛绿色农产品,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

升级农业生产条件,支撑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建设商洛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与特色菌果药畜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研发低耗、高效、清洁化的绿色深加工技术,加快建设农业生态产品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库。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农业技术,建设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平台,提高农业标准化、精细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实现商南茶叶等特色优势规模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可查、全方位可控、全区域可视,力争特色优势生态农产品等品牌生态溢价达到30%以上。推动种植、加工、旅游观光及有机产品市场服务深度融合,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

12.深度开发生态康养旅游资源潜力

挖掘森林旅游资源,创新生态旅游品牌。依托“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最佳康养休闲旅游市”“陕西省森林旅游示范市”“中国气候康养之都”“22℃商洛”等旅游品牌,打造“十大最美秦岭村落”“十大秦岭康养圣地”“十大森林主题公园”“十大森林景观廊道”“十大森林古道”“十大慢生活小镇”“十大深呼吸小镇”“商於古道十景”“十大千年古树打卡地”“大彩色主题公园”等,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林业体验园、森林人家特色村等,构建“秦岭山水乡村”,打造“丹江百里生态长廊”,促进乡村振兴和商洛大花园建设。弘扬民族精神,牢记历史使命,积极挖掘保护商洛红色旅游资源,打造“山阳袁家沟战斗遗址”“王柏栋故居”“前坡岭战斗遗址”等红色旅游基地。

依托生态资源禀赋,构建大健康产业体系。发挥商洛生态环境、中药材资源禀赋和临近大西安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康养、度假养生、高山避暑养生、田园养生等养生业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多元化健康养生产业,打造全域化、全链化、全龄化“中国康养之都”。积极探索推进以高端医养产业为引领,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中医药享生享老为特色,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产业大数据云管理为平台的医养结合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医养结合新业态,构建秦岭大健康产业支撑体系,打造“十大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十大旅居康养综合体”,开发“十大系列健康产品”。

13.着力发展生态适宜型工业

依托优质自然环境,发展生态适宜型工业。实施“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的“两无”工程,推行工业企业进退场“验地、验水”制度,依托优美环境、清洁空气、洁净水源和适宜气候,因地制宜引进和培育一批环境适应性企业,发展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精密制造等环境敏感型产业。利用生态系统的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和气候调节服务,减少空气过滤、水处理和数据处理设施负荷,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有效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建设“十大生态适宜产业园”,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企业发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依托山阳省级高新区,大力发展钒产业链项目。建立“飞地互飞”机制,商洛在一线城市建立在外“科技飞地”项目,依托商洛高新区、洛南高新区,外地一线城市在商洛建设“生态工业飞地”项目,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依托绿色优势,就地用材、就地资源化,推动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化,形成生态工业产业链。

积极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依托“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品牌,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建设“十大绿色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十大绿色循环经济基地”,推动新材料产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发展。加强尾矿库自然灾害监测,积极推进尾矿库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治理利用,建设“十大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十大典型尾矿库修复案例”,不断开发高附加值新材料。

(五)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14.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构建以“生态秦岭”“秦岭山水”“秦岭山珍”等核心品牌为主的地域特色公用品牌体系。打造“秦岭七品”综合品牌理念:(品)秦岭味道、(观)秦岭山色、(染)秦岭林风、(寻)秦岭山居、(觅)秦岭古道、(探)秦岭药谷、(赏)秦岭古韵,全面推广商洛市生态农林产品与秀美景色,促进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业发展。成立区域生态产品品牌监管与运营机构,筹建“生态秦岭”品牌研究院,编制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进入与退出机制,壮大“生态秦岭”生态产品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发展政府-协会-企业-合作社-农民多层级的区域生态产品品牌共建营销体系。以加强本地化、原生态产品的保护与开发为品牌建设起点,培育一批品牌示范企业,加快培育柞水木耳、商洛核桃、商洛香菇、秦岭蜂蜜、道地商药、丹凤葡萄、镇安板栗等品牌。形成以商洛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导的品牌集群,提升产品溢价,以生态产品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15.指导建立生态产品标准体系

探索制定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培育农产品公用品牌的第三方生态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重点围绕秦岭山珍、商洛山景等核心品牌,引导行业协会、示范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标国内先进标准,组织一批质量标准提升示范项目。通过产品质量把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品牌声誉,增强消费者粘性。

加快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加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建设,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整合构建网商、电商、微商融合的营销体系和品牌推介平台,开展山地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发挥电商平台资源、渠道优势,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易。加强和规范线上线下产品营销平台监管,实现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

16.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实施严格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确保商洛市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构建以自然保护区群和生态廊道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秦岭自然保护区群、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丹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植被保护与监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筑牢商洛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推进134座尾矿库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尾矿库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践行垃圾源头减量,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扎实推进城市污染减排行动,启动碳达峰行动,实现碳中和。

17.构建交通支撑体系

构建立体交通网络,提升内部通达性与外部连接度。将商洛建设成为西部陆海走廊、陕西“南大门”综合交通枢纽,全力打造集航空、铁路、公路、邮政等为一体的立体化交通网络。以支撑各地生态产品流通、销售、管理和监管工作为目标,使商洛进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武汉2小时经济圈。加速推进西安至重庆、西安至十堰等高铁建设,加快丹凤至山阳、洛南至卢氏、华阴至洛南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地的高速公路连接。按“四好农村路”要求,强化美丽乡村路建设,补齐农村交通短板,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开展“一山三水”绿道网建设,构建支撑“快进慢游”的安全便捷、内畅外联的绿道网络,成为共享生态产品的普惠线。依托商洛自然风光,结合本地特色文化,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智慧”的商洛交通体系。

18.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建设“秦岭生态研究院”,设立“绿色发展”高端智库。深化与国内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由市政府、商洛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等合作共建“秦岭生态研究院”。建立绿色科技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设立“绿色发展”高端智库,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智力支持,完善“专家顾问团+科技培训+社会化推广”的技术帮扶机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快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转化与示范。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挂职交流、项目合作、会议论坛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两山”创新型复合人才。

19.推进开放合作交流

推进对外合作交流,提升知名度与影响力。不断推进商洛市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加大与深圳、丽水、抚州、湖州、南平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合作交流,借鉴上述地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的成功模式与经验,探索商洛市本地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与应用示范,提高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能力。定期开展深度融入大秦岭、中原城市群、“一带一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高峰论坛,把握国内外对生态产品的动态需求,按需调整商洛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商洛特色生态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使更多国内外游客来商洛享受其独特的生态产品,同时扩大商洛独特生态产品的跨区域消费,推进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试点建设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沟通,及时了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家政策与试点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与省政府沟通,建立省市两级联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省上成立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工作机构,出台支持商洛开展试点的实施意见,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给予统筹指导和大力支持。建立“一把手”负责推进制度,建立健全试点建设“1+11”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商洛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小组,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分工实施,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

实施绿色经济转型政策与资金倾斜。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形成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整体合力。强化绿色生态考核导向,建立绿色生态考核机制,争取省上取消对商洛市的“GDP和工业增加值”考核。建立试点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将试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深化改革考核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两山”转化干部培养机制,将干部在试点建设中的工作业绩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设立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专项资金,争取省级财政部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重点加强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与示范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资金投入。建立试点建设重大项目库,落地一批战略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三)加强法制保障

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生态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商洛市生态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与立法建设,为商洛市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与网格化相融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推动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及第三方评查制度,组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顾问团队,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满足司法、社会、民众以及市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需求。试点重大改革措施突破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实施,针对具有普适性的矛盾冲突,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科学数据保障

增强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的数据支撑能力。面向生态保护、资源与环境损害预警、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推进“秦岭云”大数据工程建设(国家秦岭生态大数据中心、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评估平台、中国核桃大数据中心、柞水木耳大数据中心、数字经济产业园、智慧旅游体系等),打造“秦岭智谷·数字商洛”。建设“数字经济交易、政务信息服务、数字经济聚集、数字经济研发”四大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网安基地商洛分基地”和“国产替代实训基地”建设,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推动践行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振兴。

(五)加强评估推广与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效果评估与模式推广,营造全民参与绿色发展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生态价值实现工作落实情况与效果评估,加强与丽水、湖州等全国其它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的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重大问题及时通过省市两级联动协调等机制向省政府及党中央报告。有效结合电视、互联网、短视频等传统与新兴传播媒介,构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序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宣教积极性,大力倡导循环低碳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生态产品的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引导企业与农民经营转型,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试点建设氛围。

附件: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序号

事项

市级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核算机制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1

开展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规范,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清晰界定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及权利,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

市资源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建立生态产品调查与动态监测机制

2

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加快推进“秦岭云”大数据工程建设。

市发改委

市资源局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3

确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流程,制订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

选取1-2个镇(街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科学优化核算方案。率先建设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三级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核算示范平台。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市林业局、柞水县政府

(二)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奖补机制

4.建立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奖惩机制

5

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提高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征收税额。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环境局、市水利局

6

建立商洛市大气环境质量、出境水质、节能减排、森林质量与覆盖率等奖惩机制,根据各类要素现状及变化趋势,奖励指标优良或持续改善地区,惩罚指标差或持续恶化区域。

市环境局

市林业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

(二)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奖补机制

5.探索建立绿色考核审计制度

7

将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纳入对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核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资源资产的存量与流量,进而科学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8

实施评绿星赋能。通过制定行业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展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景区、绿色家庭、绿色交通等以及生态县、镇、村的绿色评星,并将绿星等级与企业单位或个人银行存贷款利率、享受政策资金扶持、财政转移支付、绿色发展考核等方面挂钩,实现绿星赋能。

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

市委网信办、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9

争取在省级层面实施以生态保护为目标导向的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境局

6.探索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

10

基于公益林区位特征、保护成效、生态产品价值等,探索公益林分类补偿和分级管理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升生态公益林效益。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1

在丹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率先探索将国家和省级转移支付与生态产品价值挂钩的机制,提高关键生态产品供给区转移支付份额。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2

基于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支持政策,建立基于水源涵养能力的纵(国家)横(地区之间)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7.建立生态修复产权激励机制

13

通过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打包确定实施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

市环境局

市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三)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

8.健全自然资源权益交易制度

14

探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集体林租赁等机制。

市林业局

市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5

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以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

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局

市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6

以水权为试点,探索河道资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个人与社会资本参与河道资源管理改革。

市水利局

市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7

科学核算商洛碳汇量,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搭建秦岭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超量碳排放企业提供购买碳排放配额或林业碳汇平台,推进林业碳汇开发交易,有效解决“难交易”问题。

市环境局

市林业局

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8

探索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将森林覆盖率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考虑自然条件与发展现状,确定各县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允许不同区域之间进行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实现森林覆盖率总量达标,形成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市林业局

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9.建立生态信用制度体系

19

提出商洛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建立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生态信用信息的企业和自然人生态信用档案,构建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评价机制。

市委网信办

市发改委、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0

探索建立商洛市企业与自然人生态信用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

市金融办

市委网信办、市审批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三)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

10.建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体系

21

推动金融机构与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面合作,建立包括绿色融资、生态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等在内的生态价值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商洛市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探索“两山贷”“绿色贷”“生态贷”“GEP贷”等金融形式,在确定生态产品所有权与使用权基础上,以各行政单元生态产品价值中的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使用经营权为抵押物,推动中央或省级金融机构,向县(区)、镇(办)、村(社区)等授信,为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培育与品牌经营、生态惠民与帮扶等提供资金。

市金融办

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商洛银保监分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2

建立“秦岭生态银行”,破解生态发展资金瓶颈。以托管、赎买、租赁、合作经营、抵押担保等方式集聚各类生态资源,开展经营自然和环境保护信贷业务,整合一批农旅型、文旅型“生态银行”项目,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发展。

市金融办

市发改委、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3

积极培育生态产品供给优质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生态友好型、生态环境修复等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通过生态价值实现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市金融办

市工信局、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四)创新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

11.强化绿色高品质农林产品供给

24

开发“果品类、食用菌类、高山蔬菜类、有机茶类、植物油类、肉制品类、中药材类、药食同源类、绿色饮品类、绿色酒类”十个系列全绿色生命周期的农产品,形成“一县一业” “一村一品”产业格局。举办秦岭绿色农产品展销会,品牌化商洛绿色农产品,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5

建设商洛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与特色菌果药畜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农业生态产品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库。建设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平台,实现商南茶叶等特色优势规模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可查、全方位可控、全区域可视,力争特色优势生态农产品等品牌生态溢价达到30%以上。推动种植、加工、旅游观光及有机产品市场服务深度融合,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四)创新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

12.深度开发康养旅游资源潜力

26

创新生态旅游品牌,打造“十大最美秦岭村落”“十大秦岭康养圣地”“十大森林主题公园”“十大森林景观廊道”“十大森林古道”“十大慢生活小镇”“十大深呼吸小镇”“商於古道十景”等,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林业体验园、森林人家特色村等,促进乡村振兴和商洛大花园建设。推进“柞水云山湖森林康养度假区项目”“商洛印象和上上洛旅游产业项目”等。商州区、丹凤县推进丹江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打造“山阳袁家沟战斗遗址”“王柏栋故居”“前坡岭战斗遗址”等红色旅游基地。

市文旅局

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7

大力发展生态康养、度假养生、高山避暑养生、田园养生等养生业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多元化健康养生产业,打造全域化、全链化、全龄化“中国康养之都”。积极探索推进以高端医养产业为引领,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中医药享生享老为特色,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产业大数据云管理为平台的医养结合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医养结合新业态,构建秦岭大健康产业支撑体系,打造“十大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十大旅居康养综合体”,开发“十大系列健康产品”。推进“高铁康养新城(南秦新区)项目”“金凤山康养新区项目”“市中心医院新建项目”“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等。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3.着力发展生态适宜型工业

28

发展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精密制造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推进“比亚迪单晶硅产业园项目”“商洛氟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钨钼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锌产业新材料延链及清洁生产项目”“高端钒材料开发及全钒液流储能电池项目”等。打造1000亿级的以抽水蓄能电站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9

建立“飞地互飞”机制,商洛在一线城市建立在外“科技飞地”项目,依托商洛高新区、洛南高新区,外地一线城市在商洛建设“生态工业飞地”项目,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依托绿色优势,就地用材、就地资源化,推动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化,形成生态工业产业链。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四)创新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

13.着力发展生态适宜型工业

30

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尾矿库自然灾害监测。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建设“十大绿色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十大绿色循环经济基地”,推动新材料产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发展。

市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1

积极推进尾矿库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治理利用,建设“十大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十大典型尾矿库修复案例”,不断开发高附加值新材料。推进“环亚源有色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800万吨菱铁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项目”等。

市发改委

市应急局

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五)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14.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32

构建以“生态秦岭”“秦岭山水”“秦岭山珍”等核心品牌为主的地域特色公用品牌体系,打造“秦岭七品”综合品牌理念,培育一批品牌示范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旅局

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3

成立区域生态产品品牌监管与运营机构,筹建“生态秦岭”品牌研究院,编制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进入与退出机制,壮大“生态秦岭”生态产品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发展政府-协会-企业-合作社-农民多层级的区域生态产品品牌共建营销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5.指导建立生态产品标准体系

34

探索制定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培育农产品第三方生态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35

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重点围绕秦岭山珍、商洛山景等核心品牌,引导行业协会、示范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36

加快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加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建设,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整合构建网商、电商、微商融合的营销体系和品牌推介平台,开展山地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发挥电商平台资源、渠道优势,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易。加强和规范线上线下产品营销平台监管,实现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六)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

16.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37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确保商洛市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市资源局

市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8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构建以自然保护区群和生态廊道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秦岭自然保护区群、秦岭国家公园、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丹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

市林业局

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9

加大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植被保护与监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筑牢商洛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市林业局

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0

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践行垃圾源头减量,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市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1

扎实推进城市污染减排行动,启动碳达峰行动,实现碳中和。推进134座尾矿库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尾矿库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市环境局

市资源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7.构建交通支撑体系

42

加速推进西安至重庆、西安至十堰等高铁建设,加快丹凤至山阳、洛南至卢氏、华阴至洛南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地的高速公路连接。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3

按“四好农村路”要求,强化美丽乡村路建设,补齐农村交通短板,加强农村公里养护与管理。

市交通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4

开展“一山三水”绿道网建设,构建支撑“快进慢游”的安全便捷、内畅外联的绿道网络,成为共享生态产品的普惠线。

市文旅局

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8.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45

由市政府、商洛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合作共建“秦岭生态研究院”。

市教育局

市委党校、商洛学院

(六)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

18.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46

建立绿色科技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设立“绿色发展”高端智库,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智力支持,完善“专家顾问团+科技培训+社会化推广”的技术帮扶机制。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挂职交流、项目合作、会议论坛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两山”创新型复合人才。

市科技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9.推进开放合作交流

47

加大与深圳、丽水、抚州、湖州、南平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合作交流,借鉴上述地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的成功模式与经验,探索商洛市本地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与应用示范,提高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能力。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8

定期开展深度融入大秦岭、中原城市群、“一带一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高峰论坛。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领导

49

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沟通,及时了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家政策与试点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与省政府沟通,建立省市两级联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省上成立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工作机构,出台支持商洛开展试点的实施意见,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给予统筹指导和大力支持。

市发改委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0

建立“一把手”负责推进制度,建立健全试点建设“1+11”协调推进机制,确保试点方案落地见效。

市发改委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1.强化政策支持

51

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形成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整体合力。

市发改委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保障措施

21.强化政策支持

52

强化绿色生态考核导向,建立绿色生态考核机制,争取省上取消对商洛市的“GDP和工业增加值”考核。建立试点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将试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深化改革考核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两山”转化干部培养机制,将干部在试点建设中的工作业绩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53

设立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专项资金,争取省级财政部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重点加强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与示范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54

建立试点建设重大项目库,落地一批战略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加强法制保障

55

推进商洛市生态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与立法建设,为商洛市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市环境局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6

加快推进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与网格化相融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

市发改委

市委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57

推动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及第三方评查制度,组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顾问团队,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满足司法、社会、民众以及市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需求。

市环境局

市司法局


58

试点重大改革措施突破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实施,针对具有普适性的矛盾冲突,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建议。

市司法局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保障措施

23.加强科学数据保障

59

面向生态保护、资源与环境损害预警、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推进“秦岭云”大数据工程建设(国家秦岭生态大数据中心、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评估平台、中国核桃大数据中心、柞水木耳大数据中心、数字经济产业园、智慧旅游体系等),打造“秦岭智谷·数字商洛”。建设“数字经济交易、政务信息服务、数字经济聚集、数字经济研发”四大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网安基地商洛分基地”和“国产替代实训基地”建设,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推动践行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振兴。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24.加强评估推广与宣传引导

60

定期开展生态价值实现工作落实情况与效果评估,加强与丽水、湖州等全国其它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的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重大问题及时通过省市两级联动协调等机制向省政府及党中央报告。

市发改委

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1

有效结合电视、互联网、短视频等传统与新兴传播媒介,构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序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宣教积极性,大力倡导循环低碳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生态产品的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引导企业与农民经营转型,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试点建设氛围。

市文旅局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备注:配合单位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的,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和联系市级有关部门。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