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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2-012701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01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以下简称慈善“幸福家园”工程)的相关要求,推进我市慈善组织向农村基层延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村(社区)居民实际需求,设立扶危济困互助基金众筹项目,借助网络平台管理系统上线村(社区)公益项目,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推进实施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实现资源共享、资金汇聚最大效应。2021年年底前,商州区、山阳县要完成30%的行政村(社区)试点任务,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要完成1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试点任务;2022年3月底前,商州区、山阳县80%以上行政村(社区)完成挂牌入驻,2022年年底前剩余5个县80%以上行政村(社区)完成挂牌入驻;2023年至2025年抓好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后续巩固完善和拓展提高工作,力争2025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社区)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全面建成正常运行。

二、工作重点

慈善“幸福家园”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全国慈善协会系统共同实施的网络公益项目。各试点村(社区)要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确定专人作为网上操作人员,广泛动员本村(社区)在外创业人士、工作人员、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线上线下募捐和扶贫帮困活动,推动慈善事业扎实有序开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简称“五个一”)。

(一)建立一个慈善工作站。建立镇办慈善工作站,推进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镇办慈善工作站负责人可由镇办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可由村(社区)“两委会”、监委会代表、乡贤代表、群众代表、村财务人员5至7人组成,站长可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

(二)募设一支村(社区)互助基金。基金由村(社区)居民和在外创业、工作人员奉献爱心自愿众筹,可用于本村(社区)助学、助医、助老、助残等扶贫济困以及改善村(社区)公共设施。

(三)办好一个“关爱中心”。利用现有公共场所创办老年人幸福院、慈善老年大学、儿童之家、村(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等慈善服务机构,实施关爱“一老一少”,开展村(社区)居民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四)建立一个慈善公约。倡导尊老爱幼、孝亲敬老乡贤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居民自治,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五)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在网上注册成立一支村(社区)慈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慈善志愿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李育江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张彦峰任副组长的推进实施“幸福家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市慈善协会,副会长郭兴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涉及部门之间要强化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行业管理。各县区要按照“部门共建、功能互补、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原则,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汇聚各方力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全面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基金监管。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募集坚持自愿捐赠、自捐自用原则,可通过微信、倡议书等形式发布募捐信息,动员本村(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家乡自愿捐资,所募集的村社互助基金,全部归本村(社区)使用。各镇办、村(社区)对所募集的村社互助基金要严格遵守现行财经纪律和报账程序,做到严格管理、透明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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