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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101506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级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
名  称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破坏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开展侦查和预防工作。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7、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积极探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破坏环境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或行政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我院内设机构分为“四部一室”,分别是检察综合业务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恐犯罪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初见成效,全面完善和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措施。

(三)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

(四)加强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技侦楼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建成并入住。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0人;本部门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仅反映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收入决算为2631.4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686.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标及正常晋级晋档;二是将上级拨付的基建款列入本年度收入。2018年本部门支出决算为1552.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83.02万元,增长原因同上。2018年年末结转1128.68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收入决算为263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2.16万元,其他收入869.31万元。情况如图:

3、2018年本部门支出决算为1552.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3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情况如图: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762.1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16.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标及正常晋级晋档;二是将上级拨付的基建款列入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6.5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40.37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6.56万元,主要是:

(1)行政运行(2040401)674.26万元;

(2)机关服务(2040403)6.47万元;

(3)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98.41万元;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745万元;

(5) 住房公积金(2210201)12.4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686.69万元,主要是:

(1)人员经费586.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54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37.90万元;

(2)公用经费99.8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8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5.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三公经费”支出比当年预算超出了18.39万元,超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量增加,车辆维修维护费用成本提高;二是2018年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地信访部门到我院检查、指导、交流的批次增加,群众来访等事项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8.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二是车辆维修维护费用成本提高。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87批次,305人次,支出3.3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地信访部门到我院检查、指导、交流的批次增加,群众来访等事项支出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3.4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无培训费支出,二是本年办案等业务培训增加。超出当年预算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培训费支出预算。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2万元,比2017年减少4.05万元,减少3.90%,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进一步压缩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拥有公务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 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 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 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 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 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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