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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101503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级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
名  称 商州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调委会的工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担负商州区23个镇办,25个社区391个行政村,总人口56万人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镇安、柞水、山阳、洛南四个县的行政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

2、依法执行本院管辖的各类执行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3、加强审判监督和申诉审查,处理工作,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单位内设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信访室、诉前调解中心)、审监庭、审管办、行政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等13个庭室和商塬法庭、大荆法庭、杨峪河法庭、黑龙口法庭、沙河子法庭、夜村法庭等6个人民法庭。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520件(含旧存127件),同比上升16.29%,审(执)结4301件,同比上升12.58%,结案率为95.15%,收案数、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受理刑事案件237件,审结219件,结案率92.41%,判处罪犯269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先后参加扫黑除恶协调会7次,目前受理涉恶案件1起。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审理了在商州影响巨大的“1.01”聚众斗殴案,42名被告人受到惩处。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判处12案38人。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1件52人,打击酒驾,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制裁污染环境、乱垦滥伐、乱捕滥杀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判处8案17人。依法保障人权,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审慎处理,依法从轻从宽,共适用缓刑74人,免予刑事处罚13人。

受理民商事案件2659件,审结2547件,结案率95.79%。妥善审理和执行涉扶贫领域案件22件,服务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医疗、就业、损害赔偿等纠纷335件,强化民生权益保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对企业及投资人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审结涉企业商事纠纷544件。加大对守约守法保护力度和违约失信制裁力度,审结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88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案件872件,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9件,审结50件。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受理非诉执行46件,裁定准予执行39件,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引、对合法行为予以支持。对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等涉众型行政争议案件提前介入,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区政府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受理执行案件1519件,执结1439件,执结标的额1.92亿元,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0.75%和21.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1.94%,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化解率100%,实际执结率94.73%,第三方评估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全年查封房产52套,扣押汽车19辆,冻结银行存款7914万元,划拨6138万元,查人找物难题有效破解。在淘宝网成功拍卖涉案财物22宗,成交金额916.41万元,财产变现率大幅提升。用足信用惩戒、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措施,严厉惩治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全年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9人次,拘留63人次,罚款2案11万元。

畅通信访渠道,加强院长接访、远程视频接访,方便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围绕法治信访机制建设,坚持“五到位”工作机制,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用法治方式处访。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常年进京赴省信访案件重新组成合议庭合议。全年共收到来信25件,接待来访275人次,办结陕西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24项,商洛中院及商州区委等交办信访件20件,化解信访案件5件,发放信访救助金23.4万,依法治访成效显著。

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年头号政治任务,集中攻坚、全力投入。拿出25万元办公经费投入松云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中,向市上争取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资金15万元、农田灌溉渠工程10万元。4月份重新调整驻松云村第一书记,由监察室主任带领四名干警长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扶贫攻坚成效明显:上架香菇30万袋,提供就业岗位30余个,人均年收入1.5万余元;74户贫困户认领食用菌、171户贫困户认领光伏产业;在松云安置小区安置易地搬迁贫困户37户。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松云村党群服务中心建成,爱心超市开办,在北槽片新建10m³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1500m,在下石窑修建水源井1座,铺设管道1000余米,硬化下石窑通组道路6.7公里,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动工修建,预计今年3月交付使用。通过“四支队伍”和全体包扶干警的共同努力,松云村2018年脱贫87户372人,3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177户已经脱贫,138户未脱贫户基本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含本级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一个部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0人;本部门实有人员95人。其中,行政95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04.44万元,较上年增加397.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其它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54.78万元,比上年减少52.3万元,原因2018年度节约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0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88.19万元,占总收入的77.65%;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16.25万元,占总收入的22.35%,主要是省高院和相关单位的拨付。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本年支出合计27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4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3.04%;项目支出467.3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中省政法装备和办案经费等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16.96%。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488.19万元,比上年减少3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建已结束,财政拨款减少。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88.19万元,比上年减少318.89万元,原因2018年节省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1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11.77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运行支出、履行案件审判和执行职责的业务支出以及中省政法装备和办案的项目支出);教育支出6.73万元(主要是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培训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0.45万元,公用经费340.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34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43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7167万元,减幅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7167万元,减幅11.82%,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实际支出45万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执法车辆管理,严控车辆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6.06万元,实际支出5.3433万元,短预算支出0.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我院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9批次,245人次,支出5.3433万元,比上年减少0.7167万元,减幅11.82%,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9.4555万元,主要是开展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业务培训,比上年减少5.5445万元,减幅36.96%,主要是减少培训次数和规模;与当年预算对比,短0.5445万元,主要是减少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2.0208万元,主要是审判执行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1.5792万元,减幅43.86%,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与当年预算对比,短0.9792万元,主要是减少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0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83.61万元,减幅59.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提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6.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拥有公务车辆1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9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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