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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101504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级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
名  称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发 〔2015〕68 号),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8、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9、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储备。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文物广电、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12、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13、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4、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粮食管理依法行政、市级储备粮监督管理以及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管,组织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15、承担市发展改革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内设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商贸外资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科、基础能源科、以工代赈办、粮食管理办公室共11个内设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干劲作风,全面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大力实施“五新”战略,持续打好“五个战役”,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24.77亿元、增长8%,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84.6亿元、增长14.6%,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88.51亿元、增长6.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6%,其中民间投资增长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14.95亿元,增长1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83亿元,同口径增长6.39%,税收占比提高到67.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491元和9112元,增长8.4%和9.5%;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3.3%和2%;节能减碳及四项减排指标完成省上下达任务。

(一)追赶超越步伐坚实。印发了全市追赶超越半年考核点评实施细则及半年考核点评办法,扎实开展追赶超越半年考核点评工作,在2018年全省追赶超越半年考核中,我市追赶超越、脱贫攻坚、三项机制考核全部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精心做好全市经济运行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和欠账指标,出台了关于对标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双过半”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通知,力争优势指标有效巩固,临界指标加快提升,落后指标迎头赶上。认真开展“十三五”规划及“一体两翼”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标对表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推进实施的建议措施,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出台了《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

(二)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坚持领导包抓、季度点评、专项督查、约谈通报、观摩评比等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全年18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44亿元,占年任务的108.8%。丹凤通用机场、商洛电厂、水阳高速建成投运,丹凤-运城-南京航线开通,必康中药材战略储备库、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加快建设。150个市级重大前期项目中西十、西康两条高铁及丹宁高速东段前期工作进展良好,山阳全钒液流储能电池、商南镁工业基地等69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新策划高载能、数字经济等项目135个,充实完善了项目储备库。策划包装第三届丝博会、第六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交流、第八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等活动招商项目,精心做好重点项目招商和集中签约,截至目前共签约项目232个,总投资额1205亿元,引资额1166亿元。预计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10.5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7.7%,同比增长9.1%。

(三)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全面抓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收尾工作,截至目前,实施方案规划建设的197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7.26亿元,占总投资的102.46%,支撑创建成效的10大类74项评价指标30项已超额完成。精心组织全省第十三次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我市集中开工项目30个,总投资350亿元。稳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商州龙山3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成投运,山阳中村镇土桥村5兆瓦等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即将并网,全市建成和在建光伏扶贫项目装机达178兆瓦。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山阳月亮湾、镇安罗家营电站加快建设,全市新增小水电装机2230千瓦,累计装机达8.8万千瓦,小水电年发电量达1.5亿度。积极推动风电开发,商州京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兆瓦风电项目已列入2018年省上风电建设方案,商州闫村丰电公司50兆瓦风电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的环评手续。全面加强节能减碳工作,商洛市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宁商协作扎实开展。争取2018年三批苏陕扶贫协作资金3.16亿元,为宁商协作开展以来争取专项资金最多的一年,共安排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84个,总投资44.41亿元,累计覆盖617个贫困村,建成后预计可覆盖12.8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各县区深化对口协作,争取市县计划外对口帮扶资金6593万元。大力推进“商产入宁”,先后赴宁举办和参加展会4场次,现场销售和签约金额9250多万元,在南京开设商洛农特产品实体门店8家,陕西首家“苏宁易购电商扶贫实训店”在镇安开办。全力推动旅游协作,推出商洛34家3A级以上景区2018年实行对南京市民免门票的优惠政策,商洛、南京各10家4A级以上景区签订联盟盟约,商洛旅游(南京)旗舰店揭牌成立,途牛网商洛旅游网上旗舰店智慧上线。宁商协作机制更加完善,两市部门签订合作协议28项,全市40个镇办、57个村(社区)与南京有关单位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24所学校建立结对协作关系,在苏陕结对市中率先推动两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合作,率先在商洛市中心医院开通商洛与南京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

(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开展,先后制定了《商洛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出台了营商环境《考核办法》,下发了2018年度工作台帐。围绕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八办五组”,先后建立了营商环境周报告和月度例会制度,实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政策机制、保障措施的“四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任务要求。截至10月底,全市市场主体累计突破10万户,同比增长17%,个体工商户增长29%,全市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6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营商环境监测考核评价排全省第八位,较2017年前进了3个位次,开办企业、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位。《商洛市优化企业获得水电气行政许可实施意见》在全省各地市率先出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取消了不动产抵押登记评估和不动产价值与借款额度审核的办理流程,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及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截至目前,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六)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陕西跃迪前期5000辆电动客车项目已建成投产,10万辆电动汽车项目建成下线,成为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龙头;香菊鼻病系列产品技术研发、森弗健康养生产业园开工建设,现代医药产业加快向智能化发展;盛合镁业公司400兆瓦太阳能多晶硅电池板生产线、年产2000吨动力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年产5000吨第二代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项目建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竞相发展;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建成,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系统加快建设;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5家,氟磷酸钒锂正极材料、超高纯硅铁材料、无感陶炭线性电阻、鼻腔冲洗剂等多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转移应用。预计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6%。

(七)秦岭整治纵深推进。7月30日全省动员部署大会以来,全市累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电视电话会、约谈问责会30余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实行市委常委联系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下发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台帐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专项整治日报告、周通报和现场督查、研判会商、法务保障等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全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市七县区全面开展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对违建别墅问题逐项目深入分析研判,目前全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彻底整治工作方案已基本形成。全市累计排查各类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526个。截至目前,72处违规建筑已基本整治到位;454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453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整改。4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6个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商洛秦岭问题,目前都在按时间节点整改。中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涉及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共66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执法督查反馈问题31个,27个已整改到位,4个正在整改。

(八)城镇建设提质增效。积极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打造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完成重大项目投资202.7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4%。北新街东延、工农路和西门户区改造等项目相继建成,“四城联创”深入推进,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南秦新区、环城南线、文卫路北段提升改造等城建项目进展顺利,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全面开工。洛南县体育场停车场项目启动建设,洛灞路一期基本完成,气化洛南长输管道铺设完成,西城新区初具规模。丹凤县江滨北路西延、商邑大道滨河段、老君丹江大桥等路网工程加快推进,军民路、体育路等4条断头路打通。县城提质扩容加快推进,商南西街改造、山阳翠屏商业街等特色街区和城市综合体项目进展顺利。第二批7个秦岭特色小镇启动建设,举办了秦岭特色小镇项目南京招商推介会,全年完成投资32.8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8%。加快棚改项目实施,全市棚改项目开工建设7019套,完成投资20.57亿元。我市荣获全省“生态园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九)重点改革不断深化。破立结合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扎实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我市打击取缔“地条钢”和化解钢铁产能专项成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产业脱贫的信贷支持,为商南、丹凤、山阳争取国外贷款3750万美元,协调国开行、农发行落实贷款30.06亿元;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预计全年签约电量15亿度,为企业节约资金约1200万元;积极争取特批电价政策,为商南中剑公司争取电量3亿度,节约资金约1800万元。持续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印发了《商洛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协调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委一办一中心”(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机构,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办公场所建设融资和项目立项。规范和完善了全市PPP项目储备库,剔除了部分不符合条件、难以实施的PPP项目。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26个市级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399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只进一门”,40项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一窗通办”,57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3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

商洛市物价局

3

商洛市成本队

4

商洛市物价检查所

5

商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6

商洛市一体两翼城市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

商洛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8

商洛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9

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10

商洛市节能监察中心

11

商洛市经济信息中心(服务业指导中心)

12

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

13

商洛市粮油质量检验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员120人,其中行政57人、事业6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470.65 万元,较上年减少776.25万元,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点项目前期费支出减少。

(2)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585.37 万元,比上年减少464.90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47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000.70万元,占总收入的80.97%;其他收入469.95万元,占总收入的 19.03%,其中:宁商扶贫协作项目资金200万元、南京对口帮扶商洛市工作组经费120万元、津陕对口协作资金100万元、上级补助经费44.53万元,产业扶贫技术服务资金4.5 万元、存款利息收入 0.92 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2582.37万元,其中 : 基本支出1584.9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61.30%;项目支出 1000.4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发改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委主要是发展与公共事务、城乡社区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 38.7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000.70万元,比上年减少926.78万元,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点项目前期费支出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090.60万元,比上年减少396.90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0.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8.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94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支出354.9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8.68万元,都是发展与公共事务包括:

(1)行政运行 994.7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50万元。是指粮食交易大会参展经费等业务支出。

(3)社会事业发展规划9.40万元。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的前期费用的支出。

(4)物价管理34.59万元。用于市物价局的各项业务支出。

(5)事业运行497.14万元。要于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6)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6.3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费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89万元,公用经费 128.21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0.82万元,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等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4.07万元,主要核算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支出等。公用经费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 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02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3.51万元,下降 4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比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5.02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 2.33%。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85万元,实际决算支出5.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0万元,与当年预算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当年预算对比少支出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无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5.02万元,与当年预算对比超支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新增工作职责的中省专项督查检查,年初未预计在预算中,加之物价指数上涨导致出现超支情况。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 年购置公务车辆 0 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 3.39 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事业单位车改,无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共完成公务接待 61批次,累计接待人次300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5.02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 2.33%。接待费降低的原因主要由于 2018 年继续强化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履行来函接待,事前审批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接待批次比2017年减少12 批次,人次减少63人次。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 4.21 万元,主要为我委系统内干部培训方面的支出。2018年较上年培训费支出减少0.13万元,下降3 %,主要是委属单位本年减少前期项目县区人员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 26.86万元。较 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增加12.29万元,增长 84.35%,主要原因是新增参加省粮食交易大会费用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1563.10万元,较2017年1567.19万元减少4.09万元,减少0.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也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拥有公务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重大项目前期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重大项目前期费用支出,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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