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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101501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级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
名  称 商洛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商洛市民政局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因机构改革后新“三定”方案尚未批复,暂按照原“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及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等。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及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社会组织科(区划地名科)。

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调整工作。

(三)减灾救灾

负责拟定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减灾计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民政事务科(基层政权科)。

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社会福利科

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六)殡葬管理科

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优抚安置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民族宗教科

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规范宗教活动。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2019年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民政局优抚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划转至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救灾科划转至商洛市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科划转至市委统战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划转至市发改委。但市民政局2018 年部门决算数据仍包含原优抚科、原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救灾科、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已划转的下属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将打赢兜底脱贫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全力打好兜底脱贫攻坚战。一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重点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中省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严抓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二是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三是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四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3.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政策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良性运行机制。三是扎实开展关爱服务。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围绕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加强。一是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以“四社联动”示范县(区)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加快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镇村综合改革,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加快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

5.区划地名持续加强。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批复工作。

6.殡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对治丧活动中殡、葬、祭18 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活动。

7.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狠抓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有效有序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一是举办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培训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灾害应对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灾情直报系统建设。三是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

8.优抚安置工作切实加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河北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中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扎实做好优抚褒扬工作。二是全力解决安置遗留问题。三是有力维护涉军人员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3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民政局

2

市社会救助中心

3

市社会福利院

4

市儿童福利院

5

市商洛市民政局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6

原商洛市社会福利厂(已合并至市社会福利院)

7

原商洛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8

原商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9

原商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10

原商洛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11

商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12

商洛市卧龙山公墓管理所

13

商洛市殡仪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17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46人;本部门实有人员16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14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3人(仅反映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4492.61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90.32万元。主要是省市福彩公益金补助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本年度支出总计334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57.29万元,同期减少19%。主要原因是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4492.6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5.7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2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3356.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4492.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1.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民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

(2)项目支出447.7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拥军优属30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03万元。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1.1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4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7.7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5.74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15.47万元,增加17%,主要是本年度财政追加民政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用于本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经费、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2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991.1万元,增加216%,主要是省市福彩公益金补助没有支持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699.58万元,同期增长418%,主要本年度省市福彩公益金补助支持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上年结余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72万元,项目支出2973.28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行政运行371.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级“两委”工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补助,慰问困难群众、驻商部队,各类优待抚恤金,低保、临时救助,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等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3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6.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3.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财政拨款收入92万元,支出2525.52万元,主要支持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的支出(主要使用上年结合资金),比上年减少1991.1万元,主要是当年没有支持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资金。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1万元,较上年减少13.28万元,减少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9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其中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

比上年度经费有所减少,主要是上级来检查工作减少,外出活动乘坐汽车等。

(2)因公出国(境):因出国费(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领导来商视察调研、兄弟地市来我市开展交流、南京市民政局交流指导等工作,2018年公务接待6批、38人次,同上年相比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0.36万元,减少28%。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44.11万元,主要开展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退役军人培训等,严格执行培训费标准,压缩培训规模,较上年增加33.81万元,增长328%。主要是开展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退役军人培训等。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会议费2.5万元,支出10.76万元,主要召开了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会、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权益保障及维稳专班会、民政项目建设荼会、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较上年减少16.24万元,减少60%。主要是压缩各类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56万元。其中办公费8.38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2.32万元,电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了6.5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兜底脱贫”牵头单位,本年度到各县检查调研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大;组织干部每周前往商南县腰岭村开展帮扶工作,公务用车服务费支出较大;开展四城联创工作,劳务费用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9万元,减少7%。通过政府采购审批,购置办公家具和器材,其中办公电脑10台,打印机4台,办公椅3把。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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