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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1028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级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
名  称 商洛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制定市对县区、商丹循环工业园区的财税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本市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3)负责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市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市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县、镇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制定全市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市级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及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投资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协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参与涉外债务等的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研究拟订支持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

(13)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管理全市会计人员;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

(14)拟订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包括局机关27个科室及八个下属单位,27个科室分别是:(1)党政办公室;(2)预算科;(3)统计评价科;(4)国库科;(5)国库集中支付办公室;(6)工资科;(7)农业科;(8)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9)行政科;(10)政法科;(11)教科文科;(12)政府采购科;(13)经济建设科;(14)综合科;(15)外资科;(16)税政科;(17)企业科;(18)资产科;(19)政策法规科;(20)社保科;(21)会计科;(22)监察室;(23)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4)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计划财务科;(25)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项目管理科;(26)财源办;(27)信息中心;(28)机关事务所。八个下属单位分别是:(1)商洛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局;(2)商洛市非税收入管理局;(3)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4)商洛市市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5)商洛市市本级工资发放中心;(6)商洛市财政监督检查处;(7)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8)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商洛分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财政部门主动作为,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1.98亿元,增长3.2%,同口径增长6.4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83亿元,增长0.34%,同口径增长6.39%。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 67.62 %,超出省考核指标3.12个百分点。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各项补助保持了适度的增量规模,全市连续13年实现了收支平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

(二)加快支出进度,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 242.95亿元,较上年增支31.97亿元,增长15.15%。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将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资金调度挂钩,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形成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近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效发挥了资金规模效应。四是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坚持“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263个,涉及财政资金108亿元,通过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民生优先,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202.0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3.2%。一是全面落实社保民生政策。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38亿元,全市7.1万人享受了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消除了“大班额”现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积极支持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鼓励科技创新,对全市49个重大科技项目和优秀科研成果进行了扶持和奖励。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四)聚焦脱贫攻坚,扶贫领域投入持续加大

2018年,全市扶贫领域总投入达135亿元,比上年增长57.7%以上。一是建立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财政共争取和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4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18%,且比上年增长20.1%。二是加快涉农资金整合。全年完成整合涉农资金26.3亿元,集中用于脱贫攻坚。积极推行“三带一创”产业精准脱贫模式,深入推进“三变”改革,突出产业带动,将整合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三是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印发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夯实了资金使用责任,严格了资金使用范围,完善了报账管理程序。按照上级要求,将80项中、省、市三级各类扶贫领域资金纳入系统平台管理,做到了资金拨付、投入、使用全程可视化监管。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安全高效使用。

(五)服务发展大局,支持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助推实体经济平稳增长。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年争取和投入保障性住房资金2.71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5354万元、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1.93亿元。二是认真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全年上报中小企业项目178个,争取和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1亿元。三是多方筹集发展资金,大力支持追赶超越、“五个战役”等重点工作。全年争取和筹集各类建设资金33.45亿元,重点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境保护、交通、水利、城镇化、教育、卫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其中市本级筹集专项资金7.7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一体两翼”建设和“五城联创”。四是支农投入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达到45.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 %。2018年发放惠民补贴资金4.7亿元,惠及农户67.32万户,人均增加转移性收入270元。五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储备PPP重大项目23个,在污水处理领域强制推行PPP模式,有效缓解了政府投资压力。

(六)严防财政风险,财政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

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融资平台监管,建立健全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全方位监管机制,对市直和各县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单位对违规担保和承诺行为进行了整改。制定了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积极利用置换债券消化存量债务,全市争取置换债券15.6亿元,其中市本级2.6亿元。规范政府举债行为,2018年全市争取新增债券27.7亿元,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其中专项债券6.57亿元,包括土地收储债券2.67亿元、棚改债券3.9亿元。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重点改革。推进全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市以下水资源税、环保税分享体制、金融保险业增值税分享体制,积极支持高新区创建和行政村托管。深化和完善预算体制改革,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规定外,市县两级实现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覆盖全公开,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了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扶贫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会计制度和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四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年政府采购8.03亿元,较采购预算节约资金7400万元,节约率9%。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市共完成了1135个项目的预决算审查,送审金额102.32亿元,审定金额92.14亿元,净审减投资10.18亿元,平均审减率为9.95%,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核实了全市2653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做好重大资产处置和行政事业资产盘活工作,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七是配合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做好了市县法院、检察院财物移交和市级统管工作。八是加强基层财政所阵地建设。通过积极争取,逐步理顺了镇办财政管理机制,配齐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能力,夯实了财政工作的基层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9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财政局(机关)

2

商洛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局

3

商洛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4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5

商洛市市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6

商洛市市本级工资发放中心

7

商洛市财政监督检查处

8

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9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商洛分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153人;实有人员162人,其中行政35人、事业1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846.18万元,对比2017年度收入总计3524.33万元增长321.85万元,主要为年初结转以及人员变动的工资数等方面的变化。

2、2018年度收入总计3846.1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4.7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701.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24万元,其他收入82.32万元,为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收入等。

3、2018年度支出总计3552.78万元,基本支出2423.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129.4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支出。年末结转287.5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621.73万元,对比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6.54万元增加395.19万元,主要为人员变动的工资数变化。

2、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3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392.00万元,项目支出1037.36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331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万元,农林水支出70.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601)支出2175.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支出397.54万元;预算改革业务(2010604)支出30.00万元;财政国库业务(2010605)支出13.28万元;信息化建设(2010607)支出62.32万元;事业运行(2010650)支出203.42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426.0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支出11.46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支出0.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支出10.00万元;执法监管(2130110)支出35.00万元;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130699)支出20.00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99)支出15.00万元;其他支出(2299901)支出30.00万元。

3、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1.09万元,公用经费200.91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备注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392.04

2,191.09

200.9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113.98

2,113.94



30101

基本工资

628.03

628.02



30102

津贴补贴

542.03

542.02



30103

奖金

316.72

316.71



30107

绩效工资

38.98

38.9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6.77

226.7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3.80

13.80



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5.52

75.5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22

8.23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5.60

155.60



30114

医疗费

9.79

9.7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8.52

98.5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73


200.74


30201

办公费

9.35


9.35


30202

印刷费

0.48


0.48


30204

手续费

0.05


0.05


30205

水费

2.68


2.68


30206

电费

9.93


9.93


30207

邮电费

0.66


0.66


30208

取暖费

4.14


4.14


30209

物业管理费

14.55


14.55


30211

差旅费

5.70


5.71


30213

维修(护)费

0.67


0.67


30215

会议费

3.67


3.67


30216

培训费

2.02


2.0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65


1.65


30226

劳务费

5.68


5.68


30228

工会经费

29.41


29.41


30229

福利费

0.45


0.4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92.63


92.6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01


17.0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7.16

77.15



30305

生活补助

6.76

6.77



30307

医疗费

4.72

4.71



30309

奖励金

62.99

62.99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9

2.68



310

资本性支出

0.17


0.1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17


0.17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4.41万元。项目支出的4.41万元原本为“其他资金收入”的支出即非一般财政拨款收入的支出。2018年底,根据商洛市财政局《商财办预【2018】215号》文件精神,将2018年“其他资金收入”的预算额度调整至“财政拨款收入”,因此账务上全部反映在项目支出上。其中有4.41万元列支为公务接待费)。对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6.28万元增加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4.59万元,主要是中省及外省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验收等发生的业务接待人次产生的费用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4万元,原因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减少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0辆, 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原因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减少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公车运行购置费预算3万元,短预算1.53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7批次,653人次,支出6.06万元。比上年增加4.59万元,主要是中省财政及审计部门组织的相关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验收等发生的业务接待人次产生的费用变化。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2.02万元,后因业务需要追加公务接待费4.04万元,本年支出与本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2、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14.84万元,对比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4.78万元增加10.1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全市市直单位财务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的培训、购买全系统公务员培训课程等支出的变化而增长。年初培训费无预算,后因财务制度培训,公务员培训等事项需要,追加培训费14.84万元,本年支出与本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3、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30.67万元,对比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23.57万元增加7.10万元,主要是行政政法、企业、经建、社保、教科文、农业等行政事业财政财务工作预决算会议及各类相关会议变化而增加的支出。会议费年初预算2.5万元,后因业务需要追加预算28.17万元,会议费本年支出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0.91万元,对比2017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0.74万元减少69.83万元,主要是由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减少的支出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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