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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fb/2023-009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01 11:07
名  称 商洛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冯红英委员、农工党商洛市委员会:

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号)收悉。建议对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完善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提升农村养老水平,是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一个关键。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重要政策文件。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养老服务体系短板,多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积极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截至目前,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已实现市级全覆盖。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与救助对象必要的生活救助和物质帮助,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相衔接的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二、加大对农村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其中敬老院改扩建投入15088.6万元,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8016万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投入2680万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9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00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7个,初步构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快健全农村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目前,全市27家医疗机构开设慢性病、老年病科。现有康复医院2个,老年护理院1所。实行65周岁以上老人在市、县区医院看病免交普通挂号费,享受专家门诊挂号费半价优惠。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建康管理率90%以上。推进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群覆盖率72%。广泛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采取开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慰问义诊、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培育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全市已培育医养结合点14个,推荐商南老年护理院、山阳县丰阳老年养生公寓为第三批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并分别下拨中央基本公卫补助资金15万元,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综合评估、信息管理及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市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程序和环境,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不断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了康养技能人才公共培训中心,依托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等培训基地,不断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社工人才培训,着力培养一支专业性、技能性、创造性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截至目前,累计开设培训班31期,培训3600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市养老护理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研究完善养老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标准;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平,建立健全与服务保障水平相挂钩的奖补机制,继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观念,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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