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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16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57
名  称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上传和发布。主要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内容。今年以来,局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3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23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3条;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229条,订阅数1353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水平。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范登记,依法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留痕,全过程可查。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安排与信息公开同步。结合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发布机关事务相关情况信息,不断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和网络舆情回应,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实现可量化、可评估,形成常态化抓落实的制度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机关事务信息发布、传递的全面、及时、形式多样等要求,2022年我局及时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目前,局网站共设置了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政策解读、业务服务、专题专栏、下载专区7个大栏目,在网上咨询、业务办理、发布消息、联通内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按市政府办公室监管要求,及时完成政务新媒体备案。2022年通过“商洛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更新各类信息229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策文件,对照每月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重点学习了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时效还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意识不够强,语言不够通俗易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与群众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照《条例》,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公开时效,加大组织协调、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推动全市机关事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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