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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2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0 17:25
名  称 山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山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山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山阳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实际,通过山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规划纲要、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651条,受理办结县长信箱信件326件,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可靠、准确。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进一步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等功能;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简称IPv6)改造,同时完善网站IPv6安全防护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提升考核质量。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9

行政强制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未及时转发指定信息。二是部分部门和镇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强,仍需提高,对政策规定把握不够到位。三是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力度不够大,解读方式和形式还需改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新媒体账号监管。加大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管,责任具体到人,并建立台账,督促各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转发指定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会或线上线下培训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稳定优化队伍,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三是提高政策解读回应水平。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力求解读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增强解读的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山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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