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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64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27 11:03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商洛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商洛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3〕110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城镇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全和发展,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这条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为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奠定良好基础,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调查对象。

1.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建成区之外和集体土地自建房都不包括在内。

2.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二)摸底调查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25日至28日)。一是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具体行动方案,成立摸底调查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建立街办、社区为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体系。二是分类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对于城市C、D级危房,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内有变形损伤的住宅数据基础上,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全部有变形损伤的住房,补充完善数据,并按项目建立台账。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要全面梳理套内无厨卫的非成套住房,并按项目建立疑似非成套住房台账。三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系统培训,建立专人负责联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摸底调查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2.现场调查阶段(2023年7月29日至8月15日)。各县区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办、社区,根据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部署和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属地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产权管理单位等多方主体,对变形损伤住宅和疑似非成套住房台账中的项目逐个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以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表的数据需求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核实补充完善房屋基本信息、现场查看情况、拍摄房屋照片等。对于有变形损伤的住宅,经属地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后,初步确定是否为疑似危险住房,及时将确认结果录入摸底调查系统。对于疑似非成套住房,经属地工作人员、产权管理单位现场调查确认后,及时将确认结果录入摸底调查系统。

3.鉴定确认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将现场调查、鉴定确认两个阶段同步推进。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依托摸底调查系统,分类进行鉴定确认。对于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的疑似危险住房,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安全鉴定,并在摸底调查系统内填写完善鉴定情况。同时,要依据鉴定确认结果,建立完善本地区城市C、D级危房和非成套住房项目台账,并同步完成摸底调查系统全部信息录入工作,为下一步城市危旧房改造提供数据支撑。

4.编制规划阶段(2023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根据危旧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改造方式,通过“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同时,要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编制本地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方式、时序安排,有序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局长王浩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改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好本辖区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7月28日(星期五)12:00前上报市工作专班(联系人:陈妍,联系电话:2322538、13909149839,邮箱:1033502568@qq.com)。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是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压实所辖街办、社区的属地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市住建局是该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市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城市危旧房数据摸底信息及系统录入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摸底调查系统分级部署和运行维护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争取中省关于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省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对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城改中心负责根据摸底调查结果,指导县区制定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编制全市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

(三)全面排查摸底。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彻底摸清城市(县城)所有危旧房情况,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栋、不留盲区。要加强对危旧房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建立的工作台账和录入的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在各阶段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工作专班(联系人同上)。市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全市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排查摸底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摸底调查工作中重视不够、举措不力、进展迟缓、数据不实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要确保9月2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系统数据录入和台账建立工作,并将摸底调查结果上报省工作专班。

(四)建立监管机制。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建立完善城市危旧房安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牵头协调作用,有效发挥产权人作用,积极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消除城镇危旧房安全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快查快改”,对于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城市危旧房,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使用,对于居住在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现有闲置房屋等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真正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在开展危旧房摸底调查和改造工作时,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舆论引导,既要效果好,又要声音小。要及时了解住户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注意把握好政策解读口径,不得出现因开展危旧房改造相关工作的舆情,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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