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力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商办字〔2017〕62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有关县区部分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8851 12369
商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完成整改县区 |
1 |
商洛市福元矿业等3家企业将尾矿、矿渣堆放于农田、河堤或山坡,无“三防”措施。 |
目前已完成商洛福元矿业公司、商州牧护关金矿、洛南保丰高铅矿业公司、商州区华秦矿业公司等企业废渣清理。全市排查未新发现废渣乱堆放问题。2018年全市继续开展全市尾矿、矿渣堆放无“三防”措施,占压农田、河道等违法问题专项排查,举一反三,对新发现问题将及时查处并督促整改,对无主尾矿、矿渣由当地政府予以清理。 |
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
2 |
在督察谈话中,也有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大气环境问题出现反弹,形势依然严峻。 |
各县区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内容予以考核。县区纪委开展了助力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活动,印发了“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各部门牵头开展了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治理、黄标车淘汰等专项行动,七县区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省市考核指标要求。2018年市县区将按照《商洛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大气环境整治专项活动。 |
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
3 |
未按要求对涉水小企业淘汰情况组织排查,2016年仅淘汰2家相关企业。 |
2016年发现的洛南小造纸、商南小皂素共2家涉水小企业已关闭拆除到位,经市工信局牵头排查,目前全市无“10+3”小企业。近年来已取缔企业未出现死灰复燃现象。2018年将继续开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类和皂素、选冶、果汁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企业、项目摸底排查。对新发现“10+3”企业将及时取缔,结果向社会公示。 |
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
4 |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还有2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如期完成。 |
16个项目因企业长期停产、关停、搬迁等原因不需实施(涉及商州8个、商南4个、山阳3个、镇安1个),市政府已向省发改委报送请求确认不需实施的函。其余11个项目已有9个完工(涉及商州5个、丹凤3个、商南1个),正在整改2个(商州2个),其中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和商州区夜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建设。 |
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完成整改,洛南县、柞水县不涉及整改,商州区暂未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