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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商洛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正县级规格,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确保市政府工作高效运行。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各县(区)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对外交往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做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

(八)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中、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十)负责与驻商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指导金融发展和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地联络(办事)机构。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4-23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