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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11611000737971856F/2025-0003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8-21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金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推进环卫设施是智能化建设的建议》(第2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心城区紧扣“山水园林城市·生态康养之都”建设目标,持续完善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城区环境卫生作为城市面貌呈现的基础性要素,与群众的居住幸福感满意度、游客的游玩体验感观呈正相关。我局作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市级行业牵头部门,持续督促商州区、高新区完善城区环卫设施。目前,中心城区共有各类环卫车辆244辆(商州区239辆,高新区5辆),生活垃圾转运站10座(商州区8座,高新区2座)。2024年3月,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点火运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由收集压缩后直接转运至焚烧厂处置。

一、对您提出的“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议,2023年,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规划篇幅已将中心城区环卫系统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同时,2022年9月,我市编制的《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将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涉及的垃圾桶、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转运站等配备纳入规划内容。在后续工作中,我局积极督促各县区城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卫设备配备。

二、对您提出的“在新开放楼盘、大型商场、公园等城市规划建设中,由城管部门介入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进行指导”建议,后期我局将根据中省有关“十五五”规划部署,编制我市“十五五”环卫设施规划,届时将积极对接发改、资源、住建等项目前期手续审批部门,将环卫基础设施设置纳入新开发楼盘、大型商场、公园等项目建设的前提范畴,推进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科学、符合实际。

三、对您提出的“推进环卫设施智能化建设”建议,我局将专题向市政府请示,待市政府批示同意后,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实时启动中心城区环卫设施更新换代,推动建设环卫设施智能化监管平台,提升环卫管理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程婷婷,电话:239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