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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11-07 08:31 点击次数: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2月15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强保障。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城改中心党组诚恳接受,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市城改中心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黄维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汪博任副组长,内设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科具体负责,并抽4名工作人员充实整改工作力量,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定责任。党组书记及时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安排整改落实方案起草工作。方案初稿经领导班子3次修改完善,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印发。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4个类别35个问题,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原则,分别就35个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落实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进整改落实促提高。党组以反馈意见为抓手,既从大方面抓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了《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出台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又从细节方面抓具体人具体事,制定了《专技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和政企恳谈机制、市直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机制、“两联一包”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留,努力营造领导带头、科级支撑、全员参与,集聚所有力量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9月底,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心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4方面14个类别分解归纳35个问题,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问题32个,棚改项目推进、逾期项目未回迁、审计发现问题等3个疑难问题需要加强整改持续推进,持续推进的巡察整改问题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2021年至2023年10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至今,中心党组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干部职工会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会议前统筹安排,抓好理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理论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二是2024年初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读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研讨交流4次,其中集体研讨交流2次,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交流研讨材料,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党组未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对中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城市工作思路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制定与执行矛盾突出,西街棚改项目拆迁赔偿政策前后不一,致使遗留问题多。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中列出《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城市工作思路,结合城改实际出台了商洛市《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的意见》。二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确定的棚改工作任务为目标,出台《市城改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全市棚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围绕新出台的《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和相关政策,在全系统开展了政策法规、业务练兵、项目包装等专题培训活动,提升一线干部征迁实操水平,确保拆迁赔偿政策前后一致、一碗水端平。

(3)主题教育落实不够到位。主题教育宣传氛围不浓厚,安排部署不扎实,2023年未安排部署本系统本领域调研工作,班子成员2021年、2022年均未形成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每周有学习计划,每月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政治站位学、带着强烈责任学、带着强烈感情学,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各个方面,主题教育期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3篇。二是2024年提请市政府组织“六县一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继续压实“两联一包”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恳谈机制、部门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和月通报季督查机制,4月至10月领导班子四次深入各县区、市级项目管理处,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督导调研工作,进一步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现场指出问题,通报项目进度,确保棚改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 关于“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城改中心四大改造任务,目前仅策划实施了棚改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旧城区改造、城市老旧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研究当前中省棚改相关政策,积极在城中村、旧城区、城市老旧基础设施中谋划项目储备工作,在自求平衡基础上申报调整变更棚改项目,争取棚改中省补助及政策性贷款支持。二是继续压实“两联一包”工作责任,落实企业恳谈、部门联系协调服务和月通报季督查机制,对标军令状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式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节点,倒排建设工期,充实干部力量,推动项目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2)棚改任务欠账较多。2014年至2023年省上累计下达我市棚改计划任务项目97个,截至目前还有32个(包括13个在建项目)改造项目未完成,占总任务的27.4%;招商引资和争取棚改项目融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棚改工作推进会议,指导县(区)完善“一项一策”、压实“两联一包”机制、出台《城(棚)改项目建设政企恳谈机制》《市直部门沟通协调联系机制》、实行清单式网格化管理项目、深入项目现场专项督导检查等工作举措,2014-2021年中省累计下达我市棚改计划项目98个,改造任务56241套。截止10月底,全市33个续建项目中,全面完成改造项目3个545套,安置房开工项目3个1505套,安置房基本建成项目4个942套,超出年度计划任务800套17.8%;争取棚改专项债和中省补助资金1.59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2亿元的79.5%;全市棚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7亿元,超出年度计划任务3亿元的123.3%。

(3)逾期回迁问题突出。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土地收储及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影响回迁安置;全市逾期未回迁项目7个1119套,其中安置房未开工项目4个602套,个别项目还没有完全安置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提级领导。严格落实中省“一项目、一方案、一包案领导”的工作要求,提请市政府成立了逾期未回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专题研究,合力推进。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逾期未回迁项目专题会和市本级逾期未回迁项目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解决问题。三是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棚改工作专班约见相关县区“一把手”领导,传达中省会议精神,指派干部驻点开展帮扶工作,指导县区成立工作专班、修改完善“一项一策”方案、明确包案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四是解放思想,分类处置。对未开工项目进行回购存量商品房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对主体已建成的项目,计划11月底前完成安置房选房分配工作,2025年6月前回迁安置到位。目前,已回迁安置项目2个273套,剩余逾期未回迁项目5个846套,整改率为24.4%。

(4)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13年以来,管理的11个项目资金账户共结余资金1000多万元,长期趴窝;“十号信箱”棚改项目超过1年闲置未用的贷款资金达9211万元、超过2年未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达130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问题反馈后,项目科对中心管理的11个项目资金账户中,两个为单位的基本账户,具体核算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两个为中心城区西街项目国开行贷款资金账户(因贷款尚未还清,不能销户),剩余7个账户均已按财政局要求进行销户,账户剩余资金已返还市级财政。二是十号信箱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进度已达预期,8栋安置房其中6栋安置房245套已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二次结构和外立面施工,项目闲置资金已全部使用。

3. 关于“城改系统重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未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情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年初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思想和具体任务,排出了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等文件会议精神,建立了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方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城改中心的公信力和社会良好形象。

(2)政务公开不到位。宣传棚改政策不积极,相关政策制定和发布不够透明,市民对棚改政策的知晓率不高;运用官方网站等媒体收集处置群众和社会关切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中心网站并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监督运行,在网站发布2023年新修订印发的《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和意见建议。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指派综合科党员鱼海荣同志专职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转载重要新闻和城(棚)改相关政策、文件等,积极参与全市网络安全宣传和文化宣传活动,推动 “项目为王道,客商是亲人”思想文化引领向外拓展,提高群众和社会的关切度。

(3)群众信访问题突出。未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机制和信访工作台账;群众来电来访和12345热线反映拆迁补偿、回迁安置等方面问题突出,对拆迁群众信访问题有回避矛盾心理,大多批给项目实施县区(单位)“一转了之”,组织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和信访工作,由征管科牵头制定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了中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下发了全市棚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知,持续开展棚改项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逾期未回迁、延期支付过渡费、安置房建设等方面信访事件。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深入矛盾一线,主动接访群众,建立信访台账,协助项目管理处解决疑难问题,妥善处置了黄沙桥、文卫路棚改项目回迁安置等12345市长热线和群众信访投诉问题10余件,切实维护城改领域社会大局稳定。

(4)督促化解债务问题措施不够有力。目前全市棚改债务已经进入还款高峰期,偿还债务压力巨大;督促县区按时筹措资金还款不力,山阳、商南发生还款逾期问题,影响全市整体贷款信用。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全市棚改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能,按照省住建厅和保障房公司催款要求,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还款计划文件,向相关县(区)下发有关催款通知文件,确保提前做好还款准备。二是厘清了2024年市本级及各县(区)棚改贷款应偿金额,定期与各级财政、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沟通反馈,协调早做资金预算准备,确保按期还款。三是积极落实债务展期,配合市财政局完成全市11个棚改项目债务展期专项债券还款延期,有效的缓解了各级财政的还款压力,化解了棚改债务风险。四是根据贷款合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分年度将还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

4.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解决项目实施的难点堵点办法不够。对全市不能自求平衡无法实施的项目,在寻找符合政策,条件成熟替换上思考研究协调推进不够,目前还有12个无法实施的项目未替换调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商州、丹凤项目需调整项目组织召开了棚改项目申报及调整座谈会,执行省住建厅“进一退一,年度计划任务不变”的项目调整替换政策,理清县区工作思路,加快存量任务消解。我市申请调整项目3个981套,计划调整7个项目的安置方式,共计6657套。以上10个项目调整资料已经会同市财政局将项目资料上报省住建厅和财政厅。二是按照“谋新替旧、割补平衡、统筹调剂”的原则,对确实没有实施条件的项目,谋划符合政策、条件成熟、能够平衡的项目按照计划进行替换,确保所有无法实施项目逐步替换调整到位。

(2)城市改造缺乏长远规划。未制定城市四大改造中、长期规划,尚未出台我市城市更新行动相关规划方案;新修订的《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办法》《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政策规定尚未完全实施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向市编委会申请增设了规划发展科,主要负责拟定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下一步工作中将协助专业机构编制全市城市四大改造中、长期规划。市政府组建了城市更新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专班职责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城市更新行动规划方案。二是党组会议要求由征管科牵头对新修订的《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在全市棚改系统内开展一次政策法规、业务练兵、项目包装等专题培训,已完成PPT课件制作和试讲工作,不断提升拆迁一线人员依法依规征地拆迁水平,确保广大群众了解棚改、参与棚改、支持棚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近三年党组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指导制定印发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城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政,从严从紧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研究出台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班子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做好干部监督管理。

(2)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近三年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领导班子对照《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季度和重要节假日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向全体党员干部印发廉洁过节提醒函,强化廉洁从政风险意识,让党员干部形成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二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廉政警示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赴交控集团参加廉政基地警示教育1次,观看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2次,把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之中。三是配合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开展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按时上报日常监督检查进展情况。

(3)抓以案促改工作有差距。2022年未召开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了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照违纪违法典型警示案例,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新形势下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按照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班子成员本人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由党组书记审核上报,接受指导组的审阅。三是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相关规定,组织筹备好年底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 关于“管党治党措施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日常监督不到位。未定期对城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开展分析研判,未梳理系统廉政风险点;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未研究制定管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按照《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梳理形成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制定了出台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办法》,对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防控监督,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派驻监督存在短板。督促市城改中心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监督措施缺乏针对性;还停留在“零处置”“零立案”上,近三年未提出过监察建议和工作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的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组出台的《关于印发2024年重点监督任务清单的通知》,配合纪检组督促抓好城改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人事任命议题、“三重一大”事项等及其他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督促党组“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按时完成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动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

3.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023年春节期间从工会账户超范围支出慰问2名退休职工费用2000元;2020至2022年度,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各类办公费用;2020至2022年度单位职工出差审批中存在“无人审批”“先出差后审批”和“审批无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工会认真学习《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坚决杜绝超范围支出行为,收回2000元退休职工慰问金。二是按照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科财务人员向党组汇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各类办公费违规行为,严格实行公务卡转账报销制度。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出差审批管理,由综合科监督并严格执行出差前审批程序,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坚决杜绝 “先出差后审批”和“审批无日期”问题。

(2)存在多头账户未及时销户。自2010年至2023年,市城改中心共开设资金存放账户13个,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户。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单位多头账户清理相关规定,中心财务人员查清账户来源信息,建立销户工作台账,多次与相关开户银行对接进行账户注销,确保尽快完成多头账户销户工作。二是由于银行销户程序较为繁琐,目前已经销户5个,3个账户正在银行办理销户业务,剩余4个账户为单位基本户和零余额户及棚改项目贷款资金账户,已与市财政局沟通,同意保留。三是多次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按账户管理要求将部分棚改项目贷款还款账户进行整合,能销户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户。

(3)国有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商洛市文卫路金凤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2021年、2022年购置空调等固定资产9687元未登记入账,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文卫路金凤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建立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采购、使用、报废全过程管理,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二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管理处已将2021年、2022年购置空调等固定资产9687元登记入账。

4.关于“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清廉商洛”建设工作不够深入。党组未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个别项目管理处财务资金管理混乱、房屋征收补偿一线人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未建立监督处置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将清廉商洛建设纳入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夯实责任,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由项目科牵头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市级棚改项目竣工决算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联合市财政局两次深入市本级和县(区)棚改项目现场对棚改资金使用进行核查,指导督促市本级和县(区)项目管理处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财务资金管理和一线征补人员的监管。

(2)工作标准不高。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党组会议与职工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套开、记录混记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指导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会议事规则》,在工作程序上更加明确、更加规范,提升党组议事决策水平。二是综合科购买相对应的笔记本,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记录本、职工会议记录本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本,党组会议记录和职工会议记录由综合科科长负责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由副科长(兼职党建负责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每个流程,做到不漏记、不错记,重要人事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核签字。

(3)执行干部考勤制度不严肃。未将班子成员纳入考勤范围,个别干部上班签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勤快精细严实廉”的工作效能,中心修订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纪律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20余项,将班子成员考勤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以起表率作用。二是由综合科负责监督落实考勤制度,将个人考勤与年终考核评优相挂钩,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观念,对迟到早退不签到行为提出严肃批评,树立城改队伍良好形象。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近三年仅研究1次项目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结合工作实际,2024年制定出台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请召开党组会议并邀请纪检组参加,班子成员共同讨论商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将2024年棚改业务工作作为重要议题纳入《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会议事规则》,每季度研究一次,半年总结安排一次。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把关不严,个别班子成员202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多处雷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1人有对照检查材料;近三年仅有1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按照《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要求,切实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于存在材料内容不全、问题查摆不准、原因剖析不深、整改措施不力等问题的,严肃指出、帮助改进,直至完善方可签字通过,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每年初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定由综合科派专人负责规范管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档案资料,以备上级组织部门检查。

(3)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没有明确由一把手亲自抓。

整改情况:2024年3月4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党组印发了《关于领导工作临时分工的通知》(商城改组发〔2024〕4号),明确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由党组书记直接分管,亲自主抓。

2. 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近三年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仅2次;党建品牌创建推进不力,党建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指导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每季度党组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中心业务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二是巩固拓展提升“城改党旗红、干事本领硬、服务质量优”党建品牌,联合区棚改办党支部赴麻街地下交通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项目为王道,客商是亲人”党建品牌宣传,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按照“四强”支部创建要求,融合支部活动阵地、干部之家、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四位一体”功能提升改造会议室,打造党建新品牌新阵地,努力营造党建工作浓厚氛围。

(2)“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支部书记讲党课无计划安排,2022年党组书记讲党课流于形式;2022年未组织党员参加专题培训和党性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了党组(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计划,明确课题、时间和内容,领导亲自把关撰写修改,每季度讲一次高质量党课。二是将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和党性教育列入2024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今年联合区棚改办党支部赴麻街地下交通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清明节赴烈士陵园祭奠先烈活动,六一儿童节赴帮扶村开展留守儿童慰问活动,赴交控集体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赴甘肃兰州参加了棚改业务工作培训,第一书记参加了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党员管理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申请入党前后时间不一致,发展党员档案资料缺项多;党费收缴不符合标准,2023年未将基础性绩效列入党费缴费基数。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准确把握发展党员时间节点,坚决杜绝发展党员档案资料空缺、逻辑关系矛盾的情况发生,党员档案资料由专职党建负责人负责保管,以防丢失。二是根据党费收缴有关规定,重新核算了2023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将基础性绩效列入党费缴费基数,并进行了补缴。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党组研究人事议题落实末位表态制不严格,2021年3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议题,党组书记均第一个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内容、流程、纪律等要求,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2024年度党组研究人事议题、“三重一大”事项中,党组书记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三是由综合科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党组会议每个流程和党组成员的发言顺序,做到不漏记、不错记,会议记录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字。

(2)干部培养教育效果不明显。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和日常培养体系不完善,对年轻后备干部的能力素质培养不够;班子成员分工不具体,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了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干部能力提升和日常培养制度机制,由党组书记主抓组织人事工作,进一步提升年轻后备干部的能力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二是党组紧紧围绕干部成长需要,计划让年轻党员干部在市政府办相关科室跟班学习,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上持续发力,通过多岗历练等方式给干部搭建成长舞台,着力培养一批敢担当、善作为、勇拼搏、甘奉献的干部队伍。

(四)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系统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部分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大;党组未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督促推动无抓手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定由内审督查科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到项目到人。二是主动落实“两联一包”和政企恳谈、市直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提请市政府召集“六县一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市棚改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一项一策”,加快项目推进。深入县(区)开展专项督导,紧盯逾期未回迁项目和审计问题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任务细化到季度,统筹推进,确保县(区)按进度完成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整改问题不彻底。省住建厅反馈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目前有1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其中目标任务未完成10个,资金分配管理问题1个。2018年、2020年市级审计发现问题58个,目前仍有资金闲置浪费、棚改目标任务未完成等9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县(区)及市级项目管理处制定“一项一策”,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开工项目尽快替换调整。截止10月底,我市省住建厅反馈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11个,已整改到位2个,还有9个正在整改之中;2018年、2020年市级审计发现剩余未整改到位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还有8个正在整改之中。

(3)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项目申报调研摸底不充分,个别县区上报“一项一策”工作方案脱离实际,专题研究推动问题整改频次不够、督导检查不经常;商州区、商南县入库棚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领导班子4月至10月四次深入各县区、市级项目管理处,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督导调研工作,传达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印发督查通报,对棚改续建项目推进乏力和逾期未回迁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重点帮扶,现场指问题明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二是领导班子组织“两联一包”干部到逾期未回迁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市本级责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约见了县区政府“一把手”、分管县区长和市本级责任单位负责人。三是市政府多次召开棚改推进会议,要求县区政府理清思绪、夯实职责,完善“一项一策”方案,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快棚改项目建设。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次巡察未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6个多月的整改,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市城改中心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化整改成效,强化工作举措,加快项目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城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城改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实。

(三)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工作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真正做到让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城改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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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