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肃财经秩序,防范财政财务风险,根据陕西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陕财办库〔2018〕8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库〔2023〕4号)等文件精神,近日,由市政府安排,市财政局协调审计、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为财政资金安全构筑有效“防护网”。
统一部署,联合推进。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制定清理措施。成立银行账户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银行账户清理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检查核实、协调管理等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确定范围,全面清理。本次账户清理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单位及各类临时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对违规开设(变更)、超期未销、漏报瞒报、擅改用途的银行账户进行重点核查。要求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上报账户情况的合规性、全面性、完整性负责,对本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财政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实现已开立账户全覆盖。
有序推进,规范整改。账户清理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3月1日到4月30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对账户开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撤销违规冗余和睡眠账户。对本次清理整治后仍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等突出问题的,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金融部门账户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防治预算单位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账户管理的精简、统一、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