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在2021年度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再获佳绩,获得“A”等次第一名,连续两年受到通报表彰,圆满完成2022年省考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部署要求,强化机构、制度、资金“三个支撑”,加强专家人才、绩效指标、预算项目“三库建设”,增强事前绩效目标审核、事中执行过程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三事管理”,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基本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安排部署,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应用,进一步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真”绩效自价,做“深”外部评价,完善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坚决压减低效无效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为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