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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发挥“双引擎”作用 着力打造“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融合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06-18 15:20 点击次数:

今年以来,商洛市财政局强化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主责意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两个引擎”在财政监管中的职能作用,推动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有效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向资金要绩效、以监督促管理,构建工作计划会商、信息线索共享、工作成果共用、反馈整改共促联动的工作机制,融合发挥各自优势,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织密监督网。

一是整合人员力量,实现优势互补。统筹整合财会监督、绩效管理人员和会计网格化管理(财会服务员)力量,参与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提升工作效能。按照“一次进点、多项查评”原则,同一项目融合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方式,精简检查人员,减轻预算单位迎检压力。在重大财会监督检查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中,互派人员,相互穿插,做到既有侧重,又有相互补充,最大限度提效能、减环节、优服务,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效果。

二是共商工作计划,推动贯通融合。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评价定期会商机制,不定期会商,尤其遇到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会商,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贯通融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会商重点围绕聚焦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盯严肃财经纪律重点关注问题,将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前移,分类统筹安排检查单位和项目,联合制定年度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精心选取重点项目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实施财会监督专项检查。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具体措施基础上,建立健全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财会监督、绩效评价与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改进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梳理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明确职责定位,细化内部部门工作职能,合理分工,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评价工作质量控制机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梳理涉及工作质量控制点,把控工作质量,保障工作成果有效产出。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同频共振。建立“财会监督+绩效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以绩效管理为财政监督提供方向和范围,将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单位和项目作为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将财会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于项目及部门预算绩效整体支出评价。采取情况通报、协查通办、专题会议等方式,交流绩效监控和政策跟踪、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情况,共享各阶段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信息资源,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效果。不定期召开财会监督与绩效管理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整改共促、共同发力,真正成为堵漏洞、补短板、严纪律、提效能的强大武器。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交流工作方法和成熟经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效果。

五是注重结果导向,突出整改落实。综合运用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获取的信息和数据,梳理和提炼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推进问题整改,对被评价部门整改情况与财会监督同步督查,“对症开方”强化反馈,“点对点”落实具体整改要求,查缺补漏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尤其针对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财会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将问题整改作为落实财政管理要求的重要抓手,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办法,强化内部管理,实现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闭环管理。采取检查情况通报、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种手段,提高财会监督的震慑作用。注重成果导向,将财政监督检查成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综合运用,视情况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中止项目等措施,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市财政监督检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