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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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 2023-2024年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补充征集公告
索 引 号 20240110-161627-564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09-08
名  称 商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 2023-2024年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补充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商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23-2024年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补充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财政局办公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9月19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LCG—XJ〔2023〕4号

(二)项目名称:商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23-2024年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补充征集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次补充征集车辆类型为执法执勤车辆、机要通信车辆、应急保障车辆、小(中型)客车;品牌为比亚迪(王朝网系列)、广汽传祺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项目预算:按照委托车辆预算,在采购项目执行时明确。

(六)合同履行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车辆销售资质,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生产厂家销售公司授权的一级代理(经销)资格证书原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须提交《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将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装订于报价文件当中。

(二)供应商须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8时至9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地点: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开启报价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保证金。

(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财政局办公楼612室)

联系人:段亚斌

电话/传真:0914-2388556/2333171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