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1〕25号)要求,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财办监〔2021〕14号)安排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市2021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2021年7月开始,到2021年10月结束。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包括:
(一)开展重点行业检查。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选取地方金融机构或下一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还根据实际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1-2个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检查内容为: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密切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同时,要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其中,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
二、检查单位(27个)
市级(5个):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洛南县法院、丹凤县法院、山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州区(3个):商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商州区委党校、商州区图书馆;
洛南县(4个):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南县自然资源局、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丹凤县(2个):丹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丹凤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商南县(3个):商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南县就业服务中心、商南县文化馆;
山阳县(3个):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商洛云之邦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山阳县红旗林场;
镇安县(3个):镇安县文化馆、镇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安支公司;
柞水县(4个):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柞水县残疾人联合会、柞水县瓦房口镇政府、柞水县旅游公司;
检查期间,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和电话积极举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监督电话:0914-2312639 传真:0914-231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