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和财政厅《关于批准调整部分市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用途的通知》(陕财办政债〔2022〕10号)文件精神,现对市本级调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商洛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商洛市专项债券项目和债务限额调整方案.xlsx
2022年商洛市商州区荆河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pdf
2022年商洛市商州区荆河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专项债券项目评价报告.pdf
2022年商洛市商州区荆河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