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2〕22号)要求,和《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财办监〔2022〕2号)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2022年7月开始,到2022年10月结束。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包括:
(一)开展重点行业检查。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选取地方金融机构或下一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还根据实际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1-2个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检查内容为: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密切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同时,要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其中,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
二、检查单位(36个)
市本级(6个):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洛市教育局、镇安县人民法院、山阳县人民法院、商洛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柞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级);
商州区(4个):商洛市商州区兴商融资担保公司(平台)、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商洛市商州区委员会、商洛市商州区红十字会;
洛南县(4个):洛南县保安镇人民政府、洛南县石坡镇人民政府、洛南县古城镇人民政府、洛南县灵口镇人民政府;
丹凤县(4个):丹凤县卫健局、丹凤县第一小学、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丹凤县应急管理局;
商南县(4个):商南县普查办公室、商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商南县委督查办、商南县粮食局;
山阳县(6个):山阳县漫川镇人民政府、山阳县银花镇人民政府、山阳县小河口镇人民政府、山阳县统计局、山阳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镇安县(4个):镇安县第二小学、镇安县云盖寺镇卫生院、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镇安县米粮镇灵龙九年一贯制学校;
柞水县(4个):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柞水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台)、柞水县曹坪镇人民政府、柞水县城区第二小学;
检查期间,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和电话积极举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监督电话:0914-2312639、 传真:0914-2312636
商洛市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