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16:07 点击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7〕40号)文件精神,商洛市财政局高度重视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保持爬坡过坎的负重感和争先进位的使命感,用“实”的行动、“抢”的精神、“盯”的劲头,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处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共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检查人员64人(其中:财政部门干部53人,聘用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11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57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统筹谋划部署,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重点行业检查。市、县区财政部门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随着商洛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对商洛公路局、商洛市丹江公园管理办公室、商洛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设施、公路、桥梁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同时还重点关注了其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情况。并联合丹凤县财政局、柞水县财政局对丹凤县交通局、柞水县交通局作为全市联动检查重点单位,进行联动检查。

二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选择商洛市小学、商洛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1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从摸清政府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高度,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洛南县财政局针对镇办财政所体制改革后,镇办政府管理资金较多的实际,对保安镇政府等6个镇办政府进行会计监督检查。丹凤县财政局将商镇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会计监督检查,实行整镇推进会计监督检查。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作为检查重点。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加大对企业检查力度。选择商洛自来水公司、山阳县茶叶公司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加强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协作,形成合力。密切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同时,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对营改增试点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执行财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重点检查了会计核算是否真实,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财政预算管理等。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作为检查重点。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检查表明,多数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纪律、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暴露出财税法规政策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弱、内部控制不健全甚至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从市本级和各县区检查的情况看,部分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因财务决算竣工验收等工作不及时,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有的企业用收入直接冲抵支出,致使信息披露不实;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经费支出缺乏预算约束、用项目资金弥补正常经费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坚持源头治理,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及时明确了相关政策,针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导,要求被查单位定期汇报检查后的整改情况,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对个别单位会计核算不实的问题,要求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调整有关账务。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应在单位盘点自查弄清家底的基础上,督促每个单位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被检查单位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制度约束,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完善创新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及会计机构建设。

同时,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出具整改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对跟踪回访中发现整改不力和屡查屡犯的被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加重处罚,严格责任追究,从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单位及其财务部门对规范会计核算管理风险意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的重视。进一步巩固会计监督检查成果,形成了良好的治理氛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会计监督检查水平。

一是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市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我们将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会计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的力度,不断增强行政、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检查中帮助、督促行政、企事业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财政检查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财政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制观念、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和落实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公告,引起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和存在问题的重视,增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为今后检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我市将逐步完善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同时对各县区财政部门建立和落实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制度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作为全市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商洛市财政局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统一监管,积极探索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维护统一、透明、公允、择优的会计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健康成长,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财经政策有效落实。



商洛市财政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