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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14:57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4〕4号)要求,商洛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市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自2024年5月开始,到2024年9月结束。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包括:

(一)开展重点行业检查

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依法对本区域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企业不得少于1家,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少于5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覆盖面不低于30%。

(二)检查主要内容

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检查内容为: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主管行政机关处理。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检查内容:重点对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是否按要求落实专职从业人员人数和资格、是否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是否无证经营、是否虚假承诺、是否有固定办公场所、是否及时公示年度报告、是否及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备案资料、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单位(61个)

市本级(8个):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洛市幼儿园、共青团商洛市委、商洛市商务局、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商州区人民法院、商洛市燃气公司

商州区(6个):商洛市商州区卫生健康局、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商洛市商州区农业农村局、商洛市商州区大荆中心卫生院、商洛市商州区三岔河镇卫生院、商洛市商州区兴商融资担保公司

洛南县(6个):洛南县永丰镇人民政府、洛南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洛南县景村镇人民政府、洛南县林业局、洛南县粮食局、洛南县天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粮食储备库)

丹凤县(7个):棣花镇人民政府、蔡川镇人民政府、丹凤县交通局、丹凤县畜牧发展中心、棣花卫生院、竹林关镇中心小学、丹凤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商南县(9个):商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商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商南县考试管理中心、商南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商南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商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商南县妇女联合会、商南县城投公司、商南县标靶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山阳县(6个):山阳县市监局、山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山阳县林业局、山阳县医疗保障局、山阳县财政局高坝店财政所、陕西智源食品有限公司

镇安县(9个):镇安县教师发展中心、镇安县第三小学、镇安县铁厂镇中心小学、镇安县木王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镇安县中心敬老院、镇安县西口回族镇中心卫生院、镇安县茅坪回族镇中心卫生院、镇安县自来水公司

柞水县(10个):柞水县下梁镇人民政府、柞水县行政审批局、柞水县信访局、柞水县城区第一中学、小岭镇中心卫生院、柞水县乡村振兴开发有限公司、柞水鼎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柞水县嵘创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博越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柞水晓娟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14-2982191 传真:0914-2982191


商洛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