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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植保植检站临街门面房对外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0:09 点击次数:

商洛市植保植检站临街门面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事项如下:

一、租赁资产概况

招租门面房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团结路中段(商洛市植保植检站办公楼一楼),自东向西共5间门面房,面积分别为21.60m2、57.53 m2、28.37m2、30.23m2、35.29m2 ,合计面积173.02m2。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竞租方式。有意愿者在公告期内进行报名,公告期满后,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详见竞租须知)。

三、租赁用途

临街门面房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自主经营。但严禁租赁者从事生产、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烟尘噪声和活宰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及带烟火餐饮业。

四、报名方式

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8:00。

六、报名地点

商洛市植保植检站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陆淑静

联系电话:0914-2312320、13991418557

商洛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商洛市市级国有房产租赁权竞租须知

按照《商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经营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发[2010] 41号)规定,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竞租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租赁资产概况

招租门面房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团结路中段(商洛市植保植检站办公楼一楼),自东向西共5间门面房,面积分别为 面积分别为21.60m2、57.53 m2、28.37m2、30.23m2、35.29m2 ,合计 173.02m2。

二、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定为三年 (租金3年一次交清)。

三、租赁用途

可用于商店、超市、仓储、物流等,不得从事带烟火餐饮、娱乐、屠宰等环境污染项目。

四、 招租原则

采取租金出价高者中标。

五、 招租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竞租条件

(一)竞租资格

1、企、事业法人参与竞租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 代码证》等,个人参与竞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境外竞租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如返乡证、护照等)。

2、如企业法人代表无法到现场竞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竞租保证书一份。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视为不具备竞租资格,不得参与竞租。

(三)竞租人必须在招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缴纳本次招租的竞租保证金1000元后方能参加竞租(未成交的无息退还);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竞租人方能参加竞租;

七、竞租的方法和程序

1、底价的确定:由标的房屋所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合理确定。

2、报名程序:自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租人持竞租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交纳规定数额的竞租保证金,签署《竞租保证书》。

3、竞租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3-5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开竞租,先行由竞租人密封报价并现场拆封公布,低于底价的自动出局,在高于底价的报价中择出最高报价。

4、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现场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 并须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向标的房屋所有单位一次性付清竞租成交价款,持相关手续与标的房屋所有单位签订《商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租赁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承租人必须遵守所租赁房产的有关限制性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服从物业管理,按时缴纳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否则可视为违反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处房产的租赁权,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2、竞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后,又要求撤销的;

(2)串租或围租,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扰乱公开招租竞价秩序,导致竞租活动无法进行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导致竞价无效的;

(5)有效报价经主持人确认后擅自撤回的;

(6)确定为承租人后未签《商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的。

3、本竞租细则如有更改、补充和特别规定的,以竞租会现场宣布为准。

4、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赁合同为准。

九、承租人有违反本《竞租须知》条款规定的行为,将 被取消竞租(承租)资格,出租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本《竞租须知》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十一、本《竞租须知》的解释权归商洛市财政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