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4002 | ||
标题 | 尊敬的市委领导,请问一下,陕西省三胎优惠政策已经出台很久了,商洛市为啥没有任何消息 | ||
姓名 | 陈**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14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商洛市的一名普通市民。陕西省三胎优惠政策已经出台很久了,西安等地市民早就已经能够享受了。我咨询了省上,答复说是各地市自己出台具体的优惠政策,请问一下商洛市的三胎优惠政策是否出台?如没有,能尽快出台吗?非常感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咨询的问题已转市卫健委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2023年4月15日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5月,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从扎实稳妥实施三孩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02年9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全完善了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延长了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我市全面落实中省相关生育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尚未出台。 2024年3月,市卫健委联合发改、教育、财政、民政、人社、住建等17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建立支持家庭生育的社会环境,制定了20条支持措施。目前已经完成意见征求,正在走签发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突出“愿意生、放心生、安心养”三个重点,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生育质量干预体系、生育安全保障体系和儿童成长监测体系,尽快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单位落完善落实有利于积极生育的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建立生育多方分担机制,护佑儿童健康成长,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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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回复时间 | 2024-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