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07003 | ||
标题 | 关于退伍军人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 | ||
姓名 | 李**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
信件内容 | 2024年度商洛市退伍军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是多少元?各区县标准是否统一?若不统一各区县的标准分别是多少? 2024年度商洛市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入伍新兵家庭优待金为多少元/月?各区县标准是否统一?若不统一各区县标准分别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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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咨询的问题已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2024年11月8日 网友您好,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依据陕民发〔2012〕37号及陕民发〔2014〕24号文件,陕西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普通士官的补助标准: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10%给予增发。直招士官补助标准:不再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每服役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10%领取。 陕西省统一标准发放,如果该士兵为2023年度退役的义务兵,则领取标准为49135元。如果该士兵为2024年度退役的义务兵,则领取标准为52705元。如果为士官,则依据服役年限按照比例计算发放。 问题二: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消防救援部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0〕40号)精神,我省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继续按照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学历、服役时间实行统一优待政策,每个家庭按两年补助,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 按照文件精神,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故各县区标准是统一的。 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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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24-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