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109002 | ||
标题 | 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 | ||
姓名 | 惠** | ||
写信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我是商洛市丹凤县商镇商镇村村民,我想咨询父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主要有两个问题: 1. 父母之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每人每年200元缴纳了10年,想咨询下之前缴过的是否可以补缴2800每年,提档为最高标准。 2. 根据《陕西养老保险新政策》中 基金筹集-集体补助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我能否以个人名义资助父母缴纳养老保险,即父母以后每年按照3000元标准缴纳,我每年再资助3000元。我在网上看到,咸阳市已经有人成功资助父母养老保险,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在商洛可行。 期待您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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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咨询的问题已转市人社局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2023年11月9日 网友你好,关于您咨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项,我们已收悉,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父母之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每人每年200元缴纳了十年”能否再补缴的问题。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实行按年度电子化缴费,个人缴费信息实时闭环电子传输至业务系统,计入做实个人账户,任何人无权篡改个人年度缴费信息,同一年度参保人二次缴费无法实现,您父母之前已按照200元每人每年缴纳了十年,因此无法再进行补缴。 二、关于您反映的“能否以个人名义资助父母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现行政策,在您父母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保费时,您可以为其同时缴纳个人资助部分保费,资助缴费部分同步计入做实个人账户,有助于参保人到龄后养老金领取水平的提高。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丹凤县居保中心0914-3386426咨询详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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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时间 | 2023-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