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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流 水 号
    20260700029
  • 标      题
    反映本村野猪泛滥损毁粮食作物恳请统筹处理的群众来信
  • 姓      名
    唐**
  • 写信时间
    2026年07月7日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是山阳县杨地镇西坪村的村民唐**,今日冒昧写信向您反映本村野猪泛滥成灾、大面积损毁玉米等农作物,村民生产生活遭受严重损失却无处置办法的难题,恳请市长体恤基层农户难处,统筹协调解决问题。
     
    我们村地处山区,山林面积广阔,近些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猪种群数量大幅增长。野猪属于保护动物,村民深知不能私自捕捉、伤害,一直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未擅自采取捕杀等过激手段。但如今野猪已经频繁成群下山,不分昼夜闯入各家农田,玉米、红薯、大豆等粮食作物是我们农户一年全部收入来源,却屡屡遭到野猪啃食、踩踏。
     
    每到作物出苗、灌浆成熟关键期,大批野猪连夜进村进地,大片玉米秆被连根拱倒,果实被啃烂,不少农户辛苦耕耘数月,最后近乎绝收。村民为守护庄稼,尝试搭建简易围栏、夜间轮流值守驱赶、放置声光警示器具等办法,但野猪数量多、野性足,简单防护措施收效甚微,夜间值守还存在被野猪冲撞伤人的安全隐患。
     
    一边是野生动物保护的硬性规定,一边是赖以生存的农田持续受损,村民夹在中间束手无策。一年种地投入种子、化肥、人工成本,到头来颗粒无收,不少务农家庭收入锐减,部分中老年农户靠种地维持生计,面对连年损失苦不堪言,心中充满焦虑,却因野猪受法律保护,不敢私自处理。
     
    在此,全体村民向政府提出几点恳切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泛滥野猪进行科学、合规的种群调控,适度管控野猪数量,减少下山损毁农田情况;

    2. 完善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补偿机制,简化申报、勘验、赔付流程,对今年及往年受损农户及时发放补偿,弥补农户经济损失;

    3. 拨付专项防护资金,统一采购坚固防护网、红外预警设备等防护物资,协助各村完善农田隔离防护设施;

    4. 安排林业、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下乡,为村民科普合法驱避野猪的安全方法,常态化开展巡山管控,减少野猪进村频次。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已回复

转办情况

  • 转办意见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山阳县人民政府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转办时间
    2026年07月7日
  • 转办单位
    市数据服务中心

办理结果

  •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山阳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杨地镇政府组建专项工作组,实地核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专项工作组实地踏勘、入户核实,杨地镇西坪村游湾组农田紧邻山林,野生动物活动频繁,野猪侵扰农田问题突出。经统计,该村近期共3户农户玉米、土豆等农作物遭受野猪啃食损毁,受损农田总面积约3亩,反映人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我县严格依据国家林草局2023年6月将野猪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政策规定,结合陕西省野猪管控要求(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禁猎期,其余时段可依规开展种群调控),调度专业合规狩猎队伍进驻西坪村游湾组,划定重点防控区域,常态化开展巡查驱离、种群调控作业,有效遏制野猪下山毁田态势,缓解农户保耕压力。同时,由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杨地镇联动开展入户宣传,重点宣讲野生动物管控政策、合法合规驱避措施、野外作业安全规范,纠正群众近距离盲目驱赶、夜间独自进山等不安全行为,普及科学护田、安全避险知识,切实防范人身安全事故。
    三、后续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应急处置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健全野猪危害综合防控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农业生产及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扩充巡护力量。在我县原有两支狩猎队伍的基础上,新增组建第三支狩猎队伍,三支队伍分区划片,联动配合,在合规窗口期进山开展巡查、种群调控作业,从源头减少野猪下山损毁农田。
    二是优化理赔保障。投资20万元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构建农户受灾兜底保障,优化受灾处置流程,压缩农户申报、现场勘验、资金赔付各环节时限,农户农田遭受野猪损毁后可快速核验、及时领款,最大限度降低种植损失。目前,承保手续正在加紧办理。
    三是深化科普宣传。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实操科普,向农户讲解合法、安全的野猪驱避手段;引导农户在临山、往年易受灾地块搭建防护围栏、加装红外预警设备。同步做好安全提醒,告知农户切勿夜间独自进山近距离驱赶野猪,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守护农田收成。
  • 回复单位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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